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怎样在计算企业所得税时考虑亏损的弥补(06/12更新)

计算方法是纳税义务人在某一纳税年度发生亏损,收入的总额减除以前年度亏损;不够弥补的,允许结转到以后年度所得弥补,但是,结转期限不能超过五年。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的规定,亏损弥补原则是“先亏先补”,即从下一个连续年度的亏损开始计算亏损年度,最长亏损年度不超过5年,超过5年仍未补足的税前将不再补足。企业今年的利润可以用来弥补上一年的税前亏损,可以弥补的年数是5年,也就是说,今年的利润可以用来弥补企业5年前的亏损,6年前及更早的亏损是不能弥补的。在弥补往年的亏损后,如有余额,将对剩余部分进行纳税和上缴。
处理可弥补的亏损时,企业年度的应纳税所得额计算公式为:所得税应纳税所得额=企业每一纳税年度的收入总额-不征税收入-免税收入-各项扣除-允许弥补的以前年度亏损。
税前利润弥补亏损是自动弥补吗?
是的。企业税前利润弥补亏损是使用今年的利润来弥补前一年的损失,也就是说,不缴纳所得税,首先弥补之前的损失,弥补完成后的利润缴纳所得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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