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气象法》《人工影响天气管理条例》《云南省人工影响天气管理办法》和《楚雄彝族自治州人工增雨防雹管理办法》的规定,经武定县人民政府批准,武定县人工防雹增雨指挥部办公室使用三七高炮、火箭炮在全县进行人工防雹增雨作业。现就开展2024年人工防雹增雨作业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作业时间
2024年全年,其中:6—9月防雹,其余时段增雨。
二、作业区域
狮山镇、高桥镇、猫街镇、插甸镇、白路镇、环州乡、田心乡、发窝乡、万德镇、己衣镇。
三、作业装备
37mm高炮、火箭发射装置。
四、注意事项
(一)人工防雹增雨属于公益事业,希望广大人民群众积极支持和配合,任何单位、组织、个人不得阻挠、干预和以其他方式影响人工防雹增雨作业。
(二)人工防雹增雨点开展人工防雹作业时,非防雹工作作业人员不准到作业点附近围观,也不要靠近作业点,以免发生意外。
(三)人工防雹增雨作业使用军工和火工产品,存在一定的风险性。任何组织和个人如果发现有爆炸不完整的弹头(弹体)或过大的弹丸破片时,请及时与就近作业点、当地派出所、乡镇人民政府联系,严禁私自搬弄、拆卸、损毁,否则后果自负。。
(四)人工防雹作业一旦发生人员、财产意外伤害事故,任何组织和个人必须严格遵照以下程序处置:迅速抢救伤员、抢救国家和群众财产、及时疏散围观群众、做好事故现场影响工作,同时,立即向当地乡镇人民政府和武定县人民政府报告。
(五)联系单位及电话:武定县人工防雹增雨指挥部办公室 0878-8728992
特此公告
武定县人工防雹增雨指挥部办公室
2024年5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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