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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发布】助农惠企丨福建省财政厅:农产品加工固投补助,实行“先建后补”

福建发布

日前

福建省直机关举办

“争当机关强企先锋”

主题实践活动

活动组织了省农业农村厅等

9个省直部门

走进农业科研基地

为涉农民营企业“面对面送政策”

帮助企业

深入了解政策、切实用好政策

为企业发展纾困解难、赋能增效

在此次活动开展前,省直机关工委开展企业“出题”、省直部门“答题”调研,向13个涉农企业了解收集“急难愁盼”需求事项,并反馈给省直部门认真研究,多方协调,提出解决问题的方案。

其中

福建省财政厅就

“财政支持乡村产业发展政策”

进行了解读

并解答了企业需求事项

一起来看详细内容——

从4个方面对财政资金使用管理政策作出解读

一、资金渠道方面

根据事权和支出责任,承担相应的财政投入。同时,投入多元化,也有金融和社会资本。比如,有的全部是中央资金,耕地地力保护补贴每年安排福建大约12亿元,原则上用于补贴拥有耕地承包权的种地农民;有的是中央、省、市县财政共同承担,目前全省高标准农田财政补助亩均2400元,从2023年的情况看,各级财政承担的比例大约为中央财政35%、省级财政45%、市县财政20%。又如,农机购置补贴对列入国家目录的机具由中央财政补贴,列入省里目录的机具由省级财政补贴,一般按同类产品平均市场销售价30%予以测算补贴。

二、项目申报方面

根据中央财政和省级财政专项资金管理办法、项目实施方案、年度申报通知等,按程序向相关部门进行申报,经审核、公示、拨付等程序,分配下达安排补助资金。不同资金申报程序有所不同。比如,省级财政农产品加工固投补助,实行“先建后补”,补助对象为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新增购置加工设备、检测设备的,以加工设备、检测设备购置金额的40%为上限进行补助,单个补助主体最高补助金额不超过100万元;新增冷库(含超低温库、速冻库、冷冻库、冷藏库)建设的,每立方米最高补助400元,单个补助主体最高补助金额不超过100万元。这项资金的申报程序:由设区市按分配名额推荐申报补助县名单,报经省农业农村厅、财政厅审核后,确定补助县,下达补助资金。根据下达的资金规模和补助条件,县级农业农村、财政部门组织申报、审核,确定具体补助项目和补助标准,经公示后,将资金拨付到项目单位。

三、资金分配方面

(一)根据基础因素、任务因素、财力因素等测算分配,不同的资金具体指标和权重不同。比如,粮食生产资金主要根据耕地面积、农作物播种面积、粮食产量以及安排的生产任务等进行测算。

(二)根据申报的项目情况,按核定总投资的一定比例予以补贴。比如:对新建或更新改造水产品初加工项目、精深加工项目和冷藏保鲜设施设备项目,按照不超过项目新增投入总造价的30%予以补助,单个项目补助总额不超过300万元。

(三)对特定事项或承担的试点任务予以定额补助。比如,中央财政对全国优势特色产业集群,补助1.5亿元;国家现代农业产业园补助0.7亿—1亿元;全国农业产业强镇补助1000万元;省级财政对省级现代农业产业园、产业强镇,分别补助5000万元、500万元;又如,省级财政对产业振兴示范村,每村补助200万元;对新型村级集体经济发展,每村各级财政至少补助60万元。

四、投入方式方面

财政资金投入方式主要包括:直接补助、先建后补、以奖代补、担保费补贴、贷款贴息等。

(一)直接补助是确定补助对象和额度后,一次性下达拨付或按进度拨付,比如,省级现代农业产业园补助资金5000万元,项目实施两年,批准创建当年先下达50%补助资金,第二年评估后下达第二批资金,绩效较差的少安排或不再安排。

(二)先建后补是完工验收后按照确定补助方式予以拨付资金,比如,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申报实施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实行“先建后补”,根据批复的方案组织实施,经农业农村部门验收合格后,拨付补助资金。

(三)以奖代补是通过绩效评价或获得一定资格后予以相应补贴,比如,对上年评选出的福建名牌农产品每个一次性奖励30万元。

(四)担保费补贴,比如,省级以上财政对省农担公司担保费予以补助,补助标准为对农业经营主体项目按当年新增贷款担保额计算,担保费率补助控制在1%—2%。

对企业提出的2个需求事项进行解答

企业提出事项1:对农业企业一二产业融合发展特别是加工业方面有哪些扶持政策及项目申报渠道?

解答:

财政补助政策方面,对农产品加工固定资产投资给予补助,支持农业企业新增购置加工设备、检测设备。补助资金以加工设备、检测设备购置金额的40%为上限,单个补助主体最高补助不超过100万元;新增冷库(含超低温库、速冻库、冷冻库、冷藏库)建设,每立方米最高补助400元,单个补助主体最高补助不超过100万元。项目申报渠道方面,应向农业农村部门申报。

企业提出事项2:对绿肥推广财政资金支持和单一种子补贴方式等需求。

解答:

一是2016年以来,省级财政累计安排财政资金1.2亿元,用于支持绿肥推广。每年均由各项目县统一招标采购绿肥种子,免费发放给补贴对象。

二是关于改变补贴方式。近年来,福建积极争取果菜茶有机肥替代化肥试点、化肥减量增效等中央财政项目资金,加大对绿肥推广的支持力度。各地积极探索创新补贴方式,改变单一种子补贴方式,2024年将无人机飞播列入我省绿肥推广项目补贴范围。省市县每年组织开展绿肥推广技术培训,不断提升农民绿肥种植水平。

下一步,省财政厅将会同省农业农村厅整合各类项目资金,探索推广“种子 技术培训服务 实施”的模式,提高资金使用效果。

来源:福建机关党建

编辑:陈起越、杨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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