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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讯】西藏一市最新人事任免

日喀则市第二届人民代表大会

常务委员会公告

〔2024〕3号

白朗县选出的日喀则市第二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蒋贞明,已调离本行政区域,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法》第四十九条规定,其代表资格终止。

截至目前,日喀则市第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实有代表266名。

特此公告。

日喀则市人民代表大会

常务委员会

2024年6月5日

日喀则市人大常委会决定任免名单

(2024年6月5日日喀则市

第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第三十一次会议通过)

决定免去:

索朗旺堆的日喀则市民政局局长职务;

次桑的日喀则市交通运输局局长职务;

多吉次仁的日喀则市宗教事务局局长职务。

决定任命:

李光耀为日喀则市人民政府副市长;

王东岳为日喀则市人民政府副市长。

日喀则市人大常委会任职名单

(2024年6月5日日喀则市

第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第三十一次会议通过)

任命:

孙勇为日喀则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审判员;

谷林平为日喀则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员、民事审判二庭副庭长;

慕江涛为日喀则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员、立案庭副庭长;

肖永昌为日喀则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员。

日喀则市人大常委会任免名单

(2024年6月5日日喀则市

第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第三十一次会议通过)

免去:

次仁罗布的日喀则市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检察委员会委员、检察员职务。

任命:

扎西次仁为日喀则市人民检察院检察员;

次仁顿珠为日喀则市人民检察院检察员;

次仁曲珍为日喀则市人民检察院检察员。

日喀则市第二届人民代表大会

常务委员会关于接受蒋贞明辞去

日喀则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职务

请求的决定

(2024年6月5日日喀则市

第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第三十一次会议通过)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第三十二条规定以及蒋贞明本人的辞职请求,日喀则市第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决定:接受蒋贞明辞去日喀则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职务的请求,报日喀则市第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备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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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编丨自晓丽

编辑丨西西

来源|云端珠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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