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治区人大常委会关于开展《中华人民共和国黄河保护法》执法检查的公告
根据自治区人大常委会2024年监督工作安排,5月至6月将对全区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黄河保护法》情况进行执法检查。
执法检查的重点内容包括:法律宣传普及,相关规划制定落实,协调协作机制建立等情况;黄河流域生态保护修复情况;水资源节约集约利用情况;防洪(防凌)减灾体系建设,滩区管理与居民迁建情况;水污染防治情况;流域产业结构布局和调整情况;黄河文化保护传承弘扬情况;执法监管情况;深入推进《中华人民共和国黄河保护法》实施的意见建议。
为全面深入了解有关情况,现发布公告向社会公开征集相关意见建议,意见收集截止日期为2024年6月11日。
联系人:高琳 孙涵
电话(传真):
0471-6600437 6600659
电子邮箱:rdgaolin@163.com
通讯地址:内蒙古自治区呼和浩特市新城区中山东路3号内蒙古自治区人大常委会环资工委
邮政编码:010020
内蒙古自治区人大常委会办公厅
2024年5月7日
来源:内蒙古人大
编辑:杨文娟
校对:陈超
声明:转载请注明来源于《内蒙古日报》官方微信
文章来源:内蒙古日报,若有侵权,请联系本站删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