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堵上A股的漏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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除夕日,证监会重磅发布处罚消息,意味着新一轮严监管风暴来临。经过多次换帅,证监会终于迎来了第一位证监会体系成长起来。最懂证券市场的专家型主席。

强大的资本市场是金融强国的标配,一手抓保护投资者利益,以投资者为本,一手严打破坏资本市场规则、损害投资者利益的违法违规行为,只有两手都要抓,两手都要硬,资本市场才能健康发展。但现实是,A股顽疾永存,乱象横生。成了95%散户的...、吞钱机与韭菜地。

何时,当A股的增量资金远远多于流出资金,当2亿股民中的绝大多数、6亿基民中的绝大多数可以赚到钱的时候,A股才会象美股一样有着持久的强劲的牛市,牛长熊短。

在中国当下这种金融与投资环境下,我们更应当采取的是美国资本市场、印度资本市场的做法(退市力度大,处罚狠),而非香港资本市场的做法(不退市,仙股化)。

那么,当前的A股都存在哪些规则漏洞呢?监管层必须深刻了解经过资本市场杠杆放大后的人性问题。

作为资深的证券律师(IPO、并购重组、证券诉讼),对A股有一定的了解,在两年前,我曾出版过关于上市公司民事、行政及刑事责任的著作,详见下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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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此,笔者梳理总结了如下几十个规则漏洞:

一、IPO发行上市规则漏洞  

1.上市流水线游戏

2023年,据报道浙江某家公司通过IPO,但随后被曝出,该家公司背后的实控人、大股东在10年前曾经将一家公司上市,但上市不久,业绩即变脸,实控人套现立场,留下了伤痕累累的投资者,公司退市。

如今,卷土重来,再次将另外一家公司上市。

同时,发现其直接或间接控制的多家公司存在同样的行为,俨然成了上市流水线游戏,依靠资本市场圈钱,成了股票印钞机。

2.换个门面再上市-浙江国祥二次上市

A股市场一直以来都存在着众多的制度漏洞,其中IPO(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滥发问题是其中最显著的之一。事实上,它更像是上市套利的一种手段,而不是为了新股发行的真正目的。随着浙江国祥公司中止IPO,A股市场的IPO规则正在经历一次重要的改革。

浙江国祥公司在尝到上市融资的甜头后,竟然又一次地申请再次上市,仿佛股市就是一个随意出入的市场,股民们能够忍受吗?股民揭露了该公司过去的不良记录,交易所暂停了其IPO申请,但令人震惊的是,交易所在审查后的第二天就宣布国祥符合上市标准,这真是匪夷所思。这种公然的幕后交易行为令人大跌眼镜。然而,不法行为终究会被揭露,而接下来的发展却出乎意料,交易所的管理层竟然集体辞职,这是一出令人啼笑皆非的闹剧。

当股民们义愤填膺,抱怨制度的不公时,一股改革的浪潮正在兴起,IPO闹剧的终结篇即将开启。随后,金帝股份、江苏汇联、福华化学等多家IPO公司纷纷曝出丑闻并被中止审查。深交所对16家IPO公司进行了抽查,其中3家被认定为不合格,13家主动撤销申请。这一不合格率令人震惊。

针对IPO乱象,中国证监会采取了一系列严厉的措施,首次引入IPO期间重大舆情报告制度。证监会还发文强调“从严监管,一查就撤”,特别关注“带病闯关”等突出问题。此外,证监会还对万和证券进行了顶格处罚,并责令其整改。同时,交易所公布了IPO排队情况,上交所排队的公司中有127家,其中90家被中止审查;深交所排队的公司有101家,其中78家被中止审查。这一系列的举措使得IPO申请变得更加严格,市场变得更加规范。

可以说,浙江国祥公司以其胆大妄为的行为,彻底揭示了IPO制度漏洞的存在。他们将IPO门槛视为纸老虎,试图滥用这一机制,让千千万万的股民感到愤怒和无奈。然而,正是这一事件的发生,使得IPO闹剧走向终结。我们应该感谢浙江国祥公司,因为他们的行为迫使监管机构采取了更为严格的措施,确保市场的公平和透明。

3.分拆上市

有的上市公司自身业绩不佳,却搞起了分拆上市的把戏,分拆后的上市公司依靠高溢价发行,市值竟然超过母公司。成了活脱脱的资本游戏,收割股民。

4.新股发行定价过高

最近浙江国祥IPO遭遇暂停,市场对其是否属于同一资产二次上市产生疑虑,定价也存在争议。剔除无效报价后,配售对象的报价区间为7.8元至81.94元,而最终发行价高达68.07元,PE达51倍,明显偏离同行业平均水平。这反映出机构投资者对公司价值认识分歧太大,存在盲目高价报价现象,与A股市场存在首日涨停套利机会有关。但高价发行不利于二级市场投资者利益。

5.造假上市

通过财务造假,粉饰业绩,实现IPO,上市不久即业绩变脸,出现巨额亏损。这样的上市公司在A股屡见不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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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带病上市

有的公司完全带病上市,病未除,且已上市,将病成功传给了股民。

7.有限的市场,疯狂的IPO

美股发展了数百年,如今上市公司数量不过6000上下。比A稍早的印度孟买资本市场,不过2000多家上市公司。而A股在短短5年之内,上市公司数量扩容一半。如此速度,造成A股血流不止。

8.审核的问题

根据招股说明书,金帝股份的主营业务为新能源零部件,其中一项“风电轴承”,21-22年的毛利率在60%左右,但行业龙头新强联的毛利率只有30%,相差一倍!在一个充分竞争的市场,全产业链价格透明,毛利率不可能出现倍数的差距,请问这是怎么做到的?更扯的是,新能源车“电驱系统”一项,金帝股份的毛利率居然高达99.8%,而且连续三年如此!

99.8的毛利率是什么概念?一件东西卖100块,成本只占2毛钱,你这东西是抢来的吗?

作为白酒顶级品牌的茅台,原材料主要是粮食和水,几乎0成本,加上瓶子包装,毛利率才90%,这已经是天花板级别的存在了,你一个工业品,怎样做到毛利率吊打顶级白酒的?无论自有研发还是收购倒卖,不要成本的吗?

这种公司上市,是一个敢编,一个敢审,一个敢过,把整个市场都当成傻子,也难怪第一天高管就急着清仓减持,人家就是来骗来偷袭的,换作是你,你卖不卖?

A股要这么玩下去,毁掉的只有自己,因为近3年来疯狂扩容2000只股票,已经面临天量的减持,未来再继续扩下去,现有投资者那点血包根本不够吸的,港股已经出现这种情况了。

更何况提高直接融资比例,目的是为了支持实体经济发展,结果却演变为大股东疯狂减持的屠宰场,一把就能赚一辈子的钱,谁还有心思搞实体?完全适得其反!

二、减持漏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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限售股绕道减持。个别限售股东通过各种方式绕开限售期提前减持股份,如质押、分红、转融券、虚假离婚等,损害了投资者利益。这些方式助长了限售股流通压力,扰乱了市场秩序。

现在A股的减持与转融通业务,确实存在巨大的漏洞,竟然允许大股东们通过多种形式将手中的限售股变现,且规则明显对中小投资者不利,也难怪华尔街和贝莱德的董事长吐槽A股了,原话说得很难听,不再复述。

9月1号上市的金帝股份,上市第一天,公司高管和核心员工就将手中的限售股,通过转融通业务作为融券券源卖掉了,等于变相做空自家股票,几乎全部清仓。金帝股份上市首日的融券余额高达458.3万股,来自于“金帝股份资管计划1号”、“金帝股份资管计划2号”两只代持产品,二者合计470万股,相当于间接减持97.5%。

这里存在一个巨大的逻辑漏洞:什么叫“限售股”?就是不能卖(出售)的股票,无论直接还是间接方式,都不能卖出才对。但转融通提供了(融券)间接卖出的渠道,使得上市公司第一天就存在变为全流通的可能性,关键绝大部分投资者,包括散户、基金和机构,根本融不到这些券,使得市场交易机制出现了巨大的不公平,严重违背股市“公平、公正、公开”的基本原则,那还怎么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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漏洞确实很大,不单单是新股,老股票也利用融券做空。浙江永强,7月4日年内新高,6月30日开始持股5%以上大股东减持,大宗交易1900多万股,然后直接出现在融券余额上面,然后直接被人卖出做空了,后面就是连续性下跌。

前期,大笔买入,股价上涨。然后大股东大宗交易减持,接盘的机构直接转融券,相关利益人直接融券卖出做空,前一天还没有什么融券余额的,大宗交易了,就有1000多万融券余额,然后直接被卖出了。

顶风作案,A股的规则形同虚设,持股5%以上股东恶意减持而不披露信息,绕道减持大行其道。

规范减持政策,严厉打击违规减持行为,堵住不合理的减持渠道,才能构建公平公正的市场环境,才真正有利于实体经济发展,A股才有希望走出牛市。

三、信息披露存在违法问题

在登记制改革后,信息披露质量显得尤为重要。但个别企业在IPO信息披露中存在违法问题,如造假、遗漏等,损害了投资者利益。

最严重的财务造假。还有增持超过5%不披露。

部分上市公司财务信息披露不够透明,存在虚假陈述、重大遗漏等问题,导致投资者难以准确评估公司价值和风险。

A股市场需要更加透明和公平的信息披露制度。很多上市公司存在信息不对称问题,内幕消息泄露,或者公司不按规定披露重要信息。这使得少数内部人员能够从中获利,而普通股民则陷入了信息不对等的困境。监管机构应该要求上市公司按规定及时披露信息,并确保信息的真实性和公平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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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交易规则的漏洞与不足

1.T 1

a股市场T 1交易制度,防止股市过度投机,是为了保护散户。实际上a股市场的T 1交易制度只对限制散户有效,对融资主体和机构完全没有影响,散户资金规模小,所以可以很容易的掉头。但是由于T 1的限制,他们不能在同一天卖出,无论大起大落都只能硬着头皮持有股票。但是,融资主体和机构本身资金很大,持有很多筹码,即使不能卖今天买的,但是可以卖以前买的,所以T 1交易系统并不能真正限制机构。然而,散户投资者的资金规模很小,如果再这样分仓操作,就没有资金了。

2.做空机制

为了保护中小投资者的利益,避免了过度做空的风险。但是这种限制只对散户有效,机构却仍可以融资融券对股票进行做空,并从做空中获利。散户想融资融券做空?没有可操作性!!!做空机制是股市的清道夫,是股市健康的保证!一个健康的股市才是对中小投资者利益的最大保护!而不是从各方面限制中小投资者,但却允许机构去做某些事!是典型的“只许州官放火 不许百姓点灯”,这样做不是保护中小投资者,而是让中小投资者成为案板上的鱼肉,任凭机构和融资主体去随意宰割!

3.交易机制不完善:A股市场交易机制不够完善,存在涨跌停板限制、交易时间限制等问题,导致市场流动性不足,交易效率低下。

4.转融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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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股自去年8月开始,进入一轮单边下跌走势,大盘连破3000点、2900点,任何利好政策的出台都无济于事,而“转融通”在其中起到了巨大的作用。中国资本市场存在诸多合法合规漏洞,其中最令人忧虑的是转融通业务。这一看似合规的操作实际上横行违规,成为股市的毒瘤。

融券卖出行为无节制地进行“做空”和“掏空”中国股市,转融通业务已成为A股监管制度的巨大漏洞。转融通,顾名思义,即通过“融券”将“限售股”转变成“流通股”。

5.为何上市当天股价飞涨30倍,交易规则漏洞

2023年,有只新股上市当天利用不设涨停板及交易规则,被资金直接拉升上涨30倍,导致大量高位买入的股民,次日深度套牢,永世难以翻身。如此漏洞,何以造成?要思考交易规则的设置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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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A股市场需要更加多元化的投资工具和产品

目前,A股市场以股票为主,缺乏多样性的投资选择。引入更多的金融产品和工具,如期货、期权、债券等,将有助于分散投资风险,提高市场的流动性和活跃度。

五、A股的三大顽疾

内幕交易,利用尚未披露信息交易;

虚假陈述的两康事件;

操纵市场的恶庄行为;

证券从业者、基金从业者的老鼠仓行为;

股市的白手套行为。

为何屡禁不止?

监管机构应该更加密切地关注上市公司的经营状况。太多的公司在上市后,迅速陷入亏损,却能够通过各种手段来维持高价股价,从而获得套利机会。这种行为损害了正常的市场秩序,损害了普通股民的权益。监管机构应该建立更加严格的审查机制,确保上市公司的财务数据真实可靠,以防止虚报盈利和财务造假。

六、定增、战略投资者、股权激励等漏洞

对于利用定增、战略投资者锁价发行、股权激励等套利行为要严查。赌上漏洞。

定增从资本市场吸走的资金甚至超过IPO ,导致股市失血不止。

尤其需要监管的是,上市公司大股东利用定增收购自己的非上市公司资产,利用治理漏洞,高定价来套利问题。

七、借壳上市漏洞

要加大退市力度,让壳公司价值减弱。同时,加大对各种规避借壳上市行为的监管与审核。

八、忽略了对关联交易行为的监管

上市公司在运营过程中,必然会产生大量的关联交易,上市公司为了在市场竞争中获得优势地位,必然会采取各种手段,这就使得上市公司与关联人之间进行不当交易成为可能。

所谓不当交易,是指上市公司与关联人进行交易时,在成本费用、时间等方面占有诸多便利条件,违背公平公正这一法律价值,其结果必然会造成对中小投资者利益的侵害。

上市公司与关联人之间通过相互持股形成了一系列法人相互渗透、依赖的共同利益,结果导致资本相互抵消、虚构成本、股份垄断和经营缺乏透明等弊端。关联人通常会利用其获得上市公司经营信息的优势,在二级市场进行内幕交易,操纵市场。

此外,上市公司还会与关联人之间进行价格转移,或垄断价格或低价倾销,展开不正当竞争。由于《证券法》对此没有做出明确的法律规定,导致对关联交易的监管处于盲区,从而使得这一漏洞让上市公司大股东和关联人有了可乘之机,这一领域也成为了违法犯罪行为的所欲为之地。

其他国家股市在立法上均对关联交易做出了相应限制,其目的就在于,对于关联人基于内部关系产生的具有消极作用的内部活动与安排,从外部进行管制,以便上市公司、股东及其他利益相关人的合法权益,不会因关联交易而受到侵害。

九、公司治理漏洞

我国公司法既设立独立董事制度,又设立监事会制度。但基本流于形式,对于董事会、股东会的召开及事项表决流于形式。

A股上市公司的股权结构普遍存在着大股东控制、小股东权益受损的问题,导致公司治理不规范,股东利益无法得到有效保护。

十、公司不分红

对铁公鸡公司不分红缺乏有效的惩处措施。

十一、处罚过轻,导致违法成本太低,违法收益过大。

A股市场还需要改善监管机构的独立性和监管力度。监管机构应该避免政府官员和行业利益之间的利益冲突,确保其独立性。同时,监管力度也应该增强,对于市场中的违法行为要依法严惩,维护市场秩序和股民权益。

1.对上市公司欺诈发行的处罚,未能达到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的目的

《证券法》第177条,“依照本法规定,经核准上市的证券,其发行人未按照有关规定披露信息,或披露的信息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的,由证券监管机构责令改正,对发行人处以30万以上60万以下罚款。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或其他直接负责人给予警告,并处以3万以上30万以下的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事实上,从法理上来看,《证券法》的立法宗旨和目的是为了规范证券发行和股市交易行为,而规范规范证券发行和股市交易行为的根本目的,是为了更好地保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然而,从处罚结果来看,对发行人处罚的最终责任承担者,是受该发行误导而购买上市公司股票的投资者,他们成了A股欺诈发行的最大受害者。

《证券法》规定了对于欺诈发行的处罚对象,但并没有顾及到这种处罚是否会转嫁给该企业的个人股东,也就是购买了该公司股票的广大投资者,并从法律法规上做出相应的具体规定。

2.对于违法违规行为的民事责任追究欠缺,相关赔偿法律条款甚少,亟需补充完善

目前,《证券法》涉及到法律责任的规定虽然有30多条,但这些条款大多为行政责任和刑事责任,涉及民事责任的屈指可数。这就无法从法律制度上体现出”三公“原则,也不能有效保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不受到侵害。

横向比较全球股市,为了更好地保护投资者利益,许多国家在证券立法时,都对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作出了较为完善的民事责任法律规定。

目前,《证券法》最明显的一个弊端就是,虽然对于违法者给予了刑事和行政处罚,但却缺乏直接保护广大投资者切身利益的具体法律条款,这样的《证券法》在全球资本市场实属罕见,这对投资者信心的打击的十分严重的。

中国股民在自身利益受到侵害时,却因为“无法可依”,而不能以此据理力争,最终沦为股市牺牲品,被冠以“韭菜”的称号,这已成为中国股市独有的一道风景线。

建立和完善对于股市中的违约责任、侵权责任,尤其是对民事赔偿责任的追究,更是股市改革的重中之重,《证券法》应尽快对此作出修改,在当前A股股灾的背景下,已显得刻不容缓。

3.对各种违法违规行为处罚太轻,无法形成法律应有的震慑力;对举报人奖励金额太低,无法调动民众协助监管的积极性

现行《证券法》对于一些违法违规行为的处罚过轻,导致犯罪成本太低,根本不具有震慑力。以致使得A股市场形形色色违法犯罪行为更加有恃无恐,明目张胆且屡禁不止。

有鉴于此,对于一些一些性质恶劣,影响较大的违法犯罪行为,应列入刑事处罚范围。此外,应借鉴美国股市,建立重奖举报人制度。目前A股给予举报人的奖励金额仅为罚款金额的1%,与美国的10-30%相比,显然太低。美国股市之所以能够成为全球最成功、最成熟的资本市场,就在于美国股市的举报制度起到了协助监管作用,成为打击股市违法犯罪行为的一把利剑。

十二、投资者保护不力

A股市场投资者保护措施不够完备,缺乏有效的投诉和维权渠道,投资者的合法权益难以得到保障。

缺乏类似于美国那种高效的集体诉讼制度,目前虽确立,但该不够高效与完善,没有培养起华尔街律师那样的民间证监会。

此外,由于缺乏合法的做空机构和做空机制,比如美国浑水公司那样的。做空机构与做空机制其实也是对上市公司造假行为的最有效监管。

十三、退市制度问题

虽然,目前加大了退市力度,但实践中还远远不够。导致滥竽充数、僵而不死的上市公司大量存在,祸害股民。

十四、并购重组制度尚待完善

需要进一步完善并购重组制度,优化上市公司的结构与质量。

综上所述,A股市场的制度漏洞一直存在,但随着监管机构的改革和加强监管力度,以及股民的坚定维权,市场逐渐变得更加规范和健康。然而,还有很多问题需要得到解决,以确保市场的公平和透明,维护股民的权益。只有通过不懈的努力,A股市场才能成为一个更加引人入胜的投资场所,吸引更多的投资者。希望未来的A股市场能够迎来更好的发展,让每一位股民都能够从中受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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郭勤贵,律师,求学于北大、清华、哈佛、耶鲁、北外。执业于国浩、中伦、金杜、德恒等多家著名律所。担任多家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著有《危机:1520-2021》《赢在资本》《股权并购》《公司诉讼36式》等20多本著作。

专注于合同、公司、金融、证券等复杂诉讼代理及金融犯罪、企业家犯罪等重大刑事案件辩护法律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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