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惠民县气象局关于公布气象预报预警信息获取渠道和方式的公告

为进一步提高气象预报预警信息覆盖面,便于公众和社会媒体及时获取权威的气象预报预警信息,更好地为经济社会发展和人民生活服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气象法》、《山东省气象灾害防御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要求,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气象预报预警信息获取渠道和方式

社会媒体可通过“惠民气象”微信公众号、山东天气网(http://sd.weather.com.cn)、国家突发事件预警信息发布网(http://www.12379.cn)、“12379”手机APP等渠道及时获取权威的气象预报预警信息。公众还可以通过报纸、广播、电视、手机短信、12121声讯电话等途径获取气象预报预警信息。

二、气象预报预警信息传播行为规范

气象预报实行统一发布制度。各级气象主管机构所属的气象台应当按照职责通过气象预报发布渠道向社会发布,并根据天气变化情况及时更新发布气象预报。其他任何组织或个人不得以任何形式向社会发布气象预报。鼓励媒体和单位传播气象预报。媒体和单位传播气象预报应当使用当地气象主管机构所属的气象台提供的最新气象预报,并注明气象预报发布的气象台名称和发布时间,不得自行更改气象预报的内容和结论。

三、气象预报信息获取渠道二维码

惠民天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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