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丘陵-陆地表面的基本地貌类型之一

《丘陵》,此词条收录于12/27,仅供参考

      丘陵(Hills)是陆地表面的基本地貌类型之一,是高低起伏、坡度较缓、连绵不断的低矮山丘。其绝对高度大致在500米以下,相对高度一般不超过200米。

      丘陵一般因山地或高原长期受各种外力的侵蚀而形成,大量降水、人为开采、植被破坏等因素都可能造成丘陵土体的变化。丘陵大多分布在山地或高原与平原的过渡地带,在亚洲的沿海及西北内陆、欧洲东部和中部、北美洲东北部、南美洲东部、非洲的东北部沿海和大洋洲的大陆性岛屿区都分布有丘陵地带。哈萨克丘陵、瓦尔代丘陵等都是世界上的典型丘陵,山东丘陵、辽东丘陵以及东南丘陵是中国主要的三大丘陵。中国约有100万平方千米的土地是丘陵,占全国总面积的十分之一。

      丘陵地区起伏较大,坡耕地比例高。不同形态的丘陵为土地开发利用提供了不同的条件,通过旱地改水田、装备引水设施等方式,农林牧副渔得以在这里综合利用和多样化发展。但是,丘陵土体易受流水侵蚀,部分丘陵地区更是因为人口密集、垦殖指数高而存在严重的水土流失问题。

      丘陵指高低起伏、坡度轻缓、连绵不断的低矮山丘,其绝对高度大致在500米以下,相对高度一般不超过200米,是陆地表面的基本地貌类型之一,是一种高度差在平原和高原之间的地形。相对高度300米以下孤立存在的叫丘,群丘相连的叫丘陵,它是山地久经侵蚀的产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