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宋金议和》,此词条收录于12/26,仅供参考 宋金议和,南宋与金的和约。1140年,宋军在顺昌、郾城大败金军,但宋高宗和秦桧决意屈辱求和。次年,与金订立和议:宋向金称臣,每年贡纳银二十五万两、绢二十五万匹,宋、金间东以淮河,西以大散关(今陕西宝鸡西南)为界。宋、金南北分立局面从此确立。 女真受辽的控制,每年要向辽贡献大量财物。 辽的地方官以各种名目勒索女真人。 辽与女真贸易,经常压低价格,甚至强行夺取,引起女真人的怨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