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姚崇》,此词条收录于12/26,仅供参考
姚崇(公元650年~公元721年),本名元崇,字元之,陕州硖石(今河南省三门峡市陕县)人。曾任武后、睿宗、玄宗三朝宰相,唐朝著名政治家。
姚崇出生官宦人家,是嶲(xi)州都督姚懿之子,二十岁以科举入仕,最初担任挽郎,后来又再次参加科举,被任命为濮州司仓,不久升任司刑丞。契丹攻陷河北数州时,姚崇上书,陈说对策,得到武则天赏识,破格升为夏官郎中。圣历三年(公元700年),武则天任命姚崇为夏官侍郎同凤阁鸾台平章事,不久又兼任相王府长史。神龙元年(公元705年)姚崇与宰相张柬之密谋诛杀张易之兄弟及其党羽,逼迫武则天让位于唐中宗李显,因功获封梁县侯。唐睿宗李旦即位后,任用姚崇为兵部尚书、同中书门下三品,权同宰相,但无实权;姚崇和宰相宋璟联名上奏弹劾太平公主李令月,被贬为中州刺史。开元二年(公元714年),唐玄宗李隆基即位,任用姚崇为兵部尚书、同中书门下三品,行使宰相职权。姚崇上书提出“十事要说”,整顿吏治;又劝谏唐玄宗抑制佛教,并禁止百官和僧尼道士往来。开元四年(公元716年),山东等地发生蝗灾,姚崇力排众议,下令灭蝗;不久,姚崇辞去宰相之位,朝廷准许其开府,仪同三司。开元九年(公元721年)九月,姚崇病逝,终年七十二岁,死后追封扬州大都督,追谥文献公。
姚崇开元辅政三年,被誉为“救时宰相”,与房玄龄、杜如晦、宋璟并称“唐朝四大贤相”。《遗令戒子孙文》诫勉子孙不要因家产处置而反目,姚崇遗言死后丧事一切从简,切勿厚葬,避免重蹈覆辙。姚崇死后,唐玄宗命人为姚崇撰写碑文,夸赞姚崇辅佐了四朝皇帝,是国之栋梁,言行可做世人的典范。姚崇撰有大量表奏文章,其主旨警告勉励时人注意平日言语,避免祸从口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