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聂氏宗祠》,此词条收录于12/25,仅供参考
宗祠又称祠堂,是中华民族供奉祖先和祭祀场所,是宗族的象征。宗庙制度产生于周代。上古时代,士大夫不敢建宗庙,宗庙为天子专有。宋代朱熹提倡家族祠堂:每个家族建立一个奉祀高、曾、祖、祢四世神主的祠堂四龛。祠堂是族权与神权交织中心。祠堂中的主祭---称宗子,管理全族事务称宗长,还有宗正、宗直等职。宗祠体现宗法制家国一体的特征,是凝聚民族团结的场所。
古迹(文物保护单位)是先民在历史、文化、建筑、艺术上的具体遗产或遗址。包含古建筑物、传统聚落、古市街,考古遗址及其他历史文化遗迹,涵盖政治、防御、宗教、祭祀、居住、生活、娱乐、劳动、社会、经济、教育等多方面领域,弥补文字、历史等纪录之不足。
宗祠(zōngcí),又称宗庙、祖祠、祠堂,是供设祖先的神主牌位、举行祭祖活动场所,又是从事家族事务活动的地方。民间建造家族祠堂,可追溯到唐五代时期。莆田刺桐金紫方氏祠堂,便是建于唐末。涵江黄巷村黄氏宗祠,建于北宋仁宗明道元年(1032年)。到南宋,莆田林氏“建先祠”,“置祭产”。(宋濂《宋文宪公全集》卷十二)建阳陈氏家族的祠堂,始筑于元代。各地大规模营造祠堂,则在明清两代。此时入闽各家族经过长期发展和繁衍,族众日益增多,家族为团结族人大兴土木,一时建祠盛行。
据清初《光泽县志》载,当地“从前各族宗祠无几,近数十年,凡聚族而居者,城乡多各建祠。春秋祭祀,序昭穆,崇功德,敬老尊贤,颇有追远睦族遗意。”(清·乾隆《光泽县志》卷四《舆地志·风俗》)一般家族不仅有一族合祀的族祠、宗祠(或称“总祠”),族内各房、各支房,往往还有各自的支祠、房祠,以奉祀各直系祖先。旧时漳州府诏安县,“居则容膝可安,而必有祖祠、有宗祠、有支祠。”(陈盛韶《问俗录》卷四《诏安县》)这一时期的宗祠大都保留至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