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6月11日,屏边县,杨某某驾驶电动正三轮摩托车,行驶至卫国路与卧云路交叉路口处时闯红灯通过,与沿卫国路大龙树方向往客运站方向正常行驶的小型客车碰撞,造成人、车倒地,杨某某受伤,两车不同程度受损。
经调查认定,杨某某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驾驶车辆通过交叉路口时,未按照交通信号灯指示通行的行为,是造成此次道路交通事故的根本原因,承担此次事故全部责任。
闯红灯的危害
破坏交通规则
交通信号灯的主要作用是科学分配车辆、行人的通行权,使之安全、有序通行,闯红灯严重破坏了路权分配规则。
发生交通事故概率高
无论是行人、非机动车还是机动车的闯红灯行为都会增加路口交通冲突,增加事故发生概率,危害极大。
导致交通无序
随意闯红灯,既破坏了社会公共秩序,也极大损害了社会文明风尚。
交警提示
非机动车是“肉包铁”,万一发生事故,骑乘人员更易受到伤害。因此,非机动车上路要万分谨慎,遵守法规,不闯红灯,不与机动车争道抢行!
转自:红河交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