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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公司法》系列解读(八)| “公司分红”

大股东分红多少

大股东分红多少

2023年12月29日十四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七次会议表决通过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新《公司法》”),于2024年7月1日起正式施行。公司分红是股东获取公司经营收益最直接的方式之一,作为股东最基本的权利之一,在新《公司法》出台后,公司分红会有什么变化?本文拟通过对新《公司法》下非上市公司分红相关规定进行简要总结,以便公司及各位投资人可以有更为直观的了解。

一、公司分红的条件

根据新《公司法》第二百一十条、二百二十五条的规定,公司分红应符合以下条件:

1.分配的应为税后利润;

公司分红前应当依法缴纳企业所得税等,以完税后公司利润作为分配来源。

2.先行弥补亏损,且提取法定公积金(可自主决议提取任意公积金);

公司分红前如公司存在亏损,应以税后利润先行弥补亏损;弥补亏损后,依法提取利润10%法定公积金。提取完法定公积金后,公司可以通过股东会决议自主决定是否从剩余税后利润中再行提取任意公积金。

此外,新《公司法》增加了公司弥补亏损的方式,允许公司使用资本公积金、减资方式弥补亏损。

3.减资弥补亏损后的分红限制

依法通过减资方式弥补公司亏损的,在法定公积金和任意公积金累计额达到公司注册资本百分之五十前,不得分配利润。

二、公司分红的实施程序及分红比例

1.分红的实施程序

根据新《公司法》第五十九条、第六十七条的规定,设置董事会的有限责任公司、股份有限公司可以由公司董事会制订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由股东会审议批准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

即,公司分红(包括是否分红,分红多少,怎么分等)必须由股东会作出决议,股东会同意决议分红后,董事会必须在决议作出6个月内完成分配(相较于公司法司法解释(五),分配时间从1年缩短为6个月,原股东会作出分配决议迟迟不进行分配的现象得以改善,提高利润分配效率)。并且,如公司章程中或股东间没有特别予以约定,公司的分红决议经1/2以上表决权同意即可(上市公司需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及证券交易所规定执行)。

2.分红的比例

一般来说,有限责任公司可按股东实缴出资比例分红,股份有限公司按所有股份比例分红。

同时,新《公司法》对于分红方式比例又予以特别规定,经全体股东一致同意,有限责任公司可自行约定分红比例;股份有限公司可以于章程中对分红比例另行约定。此处需特别注意,基于有限责任公司与股份有限公司的不同特点,有限责任公司需全体股东一致同意方可约定不按实缴出资比例进行分红;股份有限公司仅需于公司章程中明确约定即可。

三、不予分红或违规分红的后果

1. 不予分红

取得公司分红是股东的基本权利之一,实践中易多见公司小股东因无法在股东会中形成多数决议,而面临大股东不愿意进行分红但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变相领取高额薪酬的困境。

为此,新《公司法》对于股东分红权予以了特别保护规定:如果公司有连续五年有利润,且符合分红条件却不愿意予以分红,股东会决议时反对不分红的股东,可以请求公司按照合理的价格收购其股权/股份。

2. 违规分红

除了公司迟迟不予分红,实践中亦多见公司股东在公司无利润或利润不足的情况下为自身利益超额分红,或者不按照规定程序,对个别股东单独分红,损害公司或者其他股东、利益相关者权益的情况。

为此,新《公司法》明确了追偿的法律后果:公司违法向股东分配利润的,股东应将违法分配的利润退还公司;因违法分配给公司造成损失的,股东及相关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法条索引】

新《公司法》关于公司分红的法律规定:

第八十九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对股东会该项决议投反对票的股东可以请求公司按照合理的价格收购其股权:

(一)公司连续五年不向股东分配利润,而公司该五年连续盈利,并且符合本法规定的分配利润条件;……

第一百六十一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对股东会该项决议投反对票的股东可以请求公司按照合理的价格收购其股份,公开发行股份的公司除外:

(一)公司连续五年不向股东分配利润,而公司该五年连续盈利,并且符合本法规定的分配利润条件;……

第二百一十条公司分配当年税后利润时,应当提取利润的百分之十列入公司法定公积金。公司法定公积金累计额为公司注册资本的百分之五十以上的,可以不再提取。

公司的法定公积金不足以弥补以前年度亏损的,在依照前款规定提取法定公积金之前,应当先用当年利润弥补亏损。

公司从税后利润中提取法定公积金后,经股东会决议,还可以从税后利润中提取任意公积金。

公司弥补亏损和提取公积金后所余税后利润,有限责任公司按照股东实缴的出资比例分配利润,全体股东约定不按照出资比例分配利润的除外;股份有限公司按照股东所持有的股份比例分配利润,公司章程另有规定的除外。

公司持有的本公司股份不得分配利润。

第二百一十一条 公司违反本法规定向股东分配利润的,股东应当将违反规定分配的利润退还公司;给公司造成损失的,股东及负有责任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第二百一十二条 股东会作出分配利润的决议的,董事会应当在股东会决议作出之日起六个月内进行分配。

第二百二十五条 公司依照第二百一十四条第二款的规定弥补亏损后,仍有亏损的,可以减少注册资本弥补亏损。减少注册资本弥补亏损的,公司不得向股东分配,也不得免除股东缴纳出资或者股款的义务。……

公司依照前两款的规定减少注册资本后,在法定公积金和任意公积金累计额达到公司注册资本百分之五十前,不得分配利润。  

大股东分红多少

声明:

本文仅系笔者对实务中遇到的法律问题所进行的探讨。文中任何内容均不代表作者所在单位或团队对相关问题的正式或倾向性法律意见,也并不必然适用于其他项目中相同或类似的问题。相关具体法律实操需予以具体分析。

本文作者:朱晓娜 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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