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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月1日起差旅费车票到底怎样抵扣(07/25更新)

企业安排员工长途出差,经常是要坐火车的,那员工出差报销的火车票能否进行进项抵扣呢?根据最新的税务政策,其进项税额允许从销项税额中抵扣的。让我们一起来了解吧。
出差火车票能否进项抵扣?
根据财政部税务总局海关总署《关于深化增值税改革有关政策的公告》(年第39号):
六、纳税人购进国内旅客运输服务,其进项税额允许从销项税额中抵扣。
(一)纳税人未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的,暂按照以下规定确定进项税额:
1.取得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的,为发票上注明的税额;
2.取得注明旅客身份信息的航空运输电子客票行程单的,为按照下列公式计算进项税额:航空旅客运输进项税额=(票价+燃油附加费)÷(1+9%)×9%;
3.取得注明旅客身份信息的铁路车票的,为按照下列公式计算的进项税额:铁路旅客运输进项税额=票面金额÷(1+9%)×9%;
4.取得注明旅客身份信息的公路、水路等其他客票的,按照下列公式计算进项税额:公路、水路等其他旅客运输进项税额=票面金额÷(1+3%)×3%。
火车票抵扣进项税会计分录
借:管理费用-差旅费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
贷:库存现金或银行存款

旅客运输服务增值税进项税抵扣的相关规定

接受的旅客运输服务不得抵扣进项税。是因为:旅客运输劳务不能明确的分清是企业还是个人。一般意义上,旅客运输劳务主要接受对象是个人。对于一般纳税人购买的旅客运输劳务,难以准确的界定接受劳务的对象是企业还是个人,主要是避免虚开或将个人费用拿到企业进行抵扣。因此,一般纳税人接受的旅客运输劳务不得从销项税额中抵扣。

旅客运输服务增值税进项税抵扣的相关规定

你好,旅客运输服务增值税进项税新规
一、官方明确:国内旅客运输服务进项税抵扣限于本单位员工
  《财政部税务总局 海关总署关于深化增值税改革有关政策的公告》(财政部税务总局 海关总署公告2019年第39号)第六条所称“国内旅客运输服务”限于:
  1)与本单位签订了劳动合同的员工
  2)本单位作为用工单位接受的劳务派遣员工
  二、购买方“名称”写个人还是单位?
  纳税人购进国内旅客运输服务,以取得的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上注明的税额为进项税额的,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上注明的购买方“名称”“纳税人识别号”等信息,应当与实际抵扣税款的纳税人一致,否则不予抵扣。
 三、业务实际发生时间和发票开具时间均需为2019年4月1日及以后
  纳税人允许抵扣的国内旅客运输服务进项税额,是指纳税人2019年4月1日及以后实际发生,并取得合法有效增值税扣税凭证注明的或依据其计算的增值税税额。以增值税专用发票或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为增值税扣税凭证的,为2019年4月1日及以后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或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
望采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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