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礼部尚书》,此词条收录于12/31,仅供参考
礼部尚书,中国古代职官名,中央政府行政机构“六部”之一礼部的最高长官,其职掌历朝有所不同,大体上掌管国家典章法度、祭祀、教育、科举和接待四方宾客等事务。
礼部尚书,就其职守而言,可溯源至上古虞舜设立的“秩宗”“典乐”和西周设立的礼官“春官大宗伯”。作为官署,“礼部”始置于北魏至北周年间,由两汉时的“客曹”和魏晋以后的“祠部”“仪曹”等发展而来。[a]隋朝沿用“礼部”之名,以“礼部”为“六部”之一,设礼部尚书一员,正三品,掌管礼乐、学校、宗教、民族和外交政务。唐朝沿置,玄宗开元二十四年(736年)后,礼部尚书开始兼管贡举(即科举)事务。中唐以后,六部尚书多由外官兼职,渐成不直接管理部务的空衔,本部事务多由其佐官(副长官)礼部侍郎主持。五代沿袭唐制。北宋前期,礼部尚书为三品寄䘵官(宋代的一种官阶,有官名有待遇,但没有实际职事);神宗元丰改制后,确定礼部尚书掌管礼乐、祭祀、朝会、宴飨、学校、贡举事务,为从二品。辽朝也设礼部尚书,但其制度不祥。金朝设礼部尚书一人,正三品。元朝时,废尚书省,六部隶属于中书省;至元二十三年(1286年)定额礼部尚书二员;元贞元年(1295年)增设一员,正三品,同时兼领会同馆事务。明朝初年,废中书省,六部尚书各定额一员,直接听命于皇帝,升为正二品。清朝初年,以“承政”称礼部首长,顺治元年(1644年)改“承政”为“尚书”,顺治五年(1648年)定礼部尚书满人、汉人各一员,升为从一品;宣统三年(1911年)废除礼部,改设“典礼院”,“尚书”改称“大臣”。
中国历史上,礼部尚书曾雅称“春卿”“春官”“大宗伯”,唐代别称“大仪”,明代别称“礼卿”,清代别称“礼堂”。受中国文化影响,越南古代和朝鲜半岛的高丽王朝也曾仿行“三省六部制”,其礼部首长亦称礼部尚书。
《史记·五帝本纪》载,虞舜任伯夷为“秩宗”,主管典礼;任后夔为“典乐”,主管乐舞。殷商时,礼官之首长叫“太宗”。周朝时,设天官、地官、春官、夏官、秋官、冬官“六官”,以春官掌管国家礼制,其长官叫“大宗伯”,由一名“卿”来担任。宋代曾巩在《礼部尚书制》中说,礼部尚书与春官宗伯职守大体相当。所以,后世又雅称礼部尚书为大宗伯、春官、春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