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甲》,此词条收录于12/31,仅供参考
太甲(生卒年不详),子姓,名至,商汤的长孙,太丁之子,外丙和仲壬之侄,商朝第四位君主。太甲在位期间,曾因破坏汤法,不理国政,被伊尹放逐至桐宫。在被放逐期间,他生活在民间,因此了解到人民疾苦。三年后悔过,被接回复位。太甲复位后,励精图治,结果“诸侯归殷,百姓以宁”。作为一国之君,太甲对自己的过错,不是掩饰或归咎他人,而是从道德修养和祸福自取的高度彻底醒悟,回到做人与治国的正道上来。他的话后被孟子奉为至理名言。据殷墟甲骨卜辞来看,太甲地位崇高,可宾于上帝、大乙,是六大示之一,其祀典隆重而频繁。在殷人宗教中,太甲有着影响自然、人间事务的广泛能力,能够为害或福祐商王朝和商王,还可摄取王妇的灵魂,因此是商王朝祈求雨水、丰年、战争胜利的主要对象。
商汤建立商朝后,在位三十年便去世了。商朝的继承法是兄死弟及,没有弟弟,就传位给儿子。商汤没有弟弟,所以他的长子太丁应即位,可是太丁比父亲死得还早,因此就由太丁的弟弟外丙继位。外丙在位三年也去世了,他的弟弟仲壬继位。仲壬在位四年也死了。这时候由开国元老伊尹作主,由太丁之子太甲继承王位。
太甲继承了王位,伊尹一连写了三篇文章给太甲阅读,教他怎样做一个好的君主。有一篇文章的题目叫《肆命》,专门讲如何分清是非的道理。还有一篇文章的题目叫《徂后》,讲的是商汤时候的法律制度,教育太甲一定要按照祖先定的规矩行事,不能背弃祖训,爱所欲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