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股东持股的基本情况: 公司股东中信建投基金-中信证券-中信建投基金定增 10 号资产管理计划持有公司股份总数 115,290,900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5.00%。
上述股份来源为非公开发行方式取得的股份。
集中竞价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中信建投基金-中信证券-中信建投基金定增 10 号资产管理计划拟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 15 个交易日后的 3 个月内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公司股份合计不超过 23,050,000 股,拟减持比例合计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 1%。
减持价格根据减持时的市场价格确定。
若减持期间公司有送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变动事项,上述数量将进行相应调整。
股东减持原因:
股东根据广东省东莞市中级人民法院《协助执行通知书》和《执行裁定书》的要求,为对资管计划份额强制变现,需对资管计划所持股票进行处置变现。
一、集中竞价减持主体的基本情况
(一)相关股东是否有其他安排 □是 √否
(二)大股东及董监高此前对持股比例、持股数量、持股期限、减持方式、减持数量、减持价格等是否作出承诺 □是 √否
(三)本所要求的其他事项
三、集中竞价减持计划相关风险提示
(一)减持计划实施的不确定性风险,如计划实施的前提条件、限制性条件以及相关条件成就或消除的具体情形等中信建投基金-中信证券-中信建投基金定增 10 号资产管理计划将根据自身的资金需求、市场情况、公司股价等情形决定怎样实施本次股份减持计划,减持计划的实施存在一定的不确定性。
(二)减持计划实施是否可能导致上市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的风险 □是 √否
中信建投基金-中信证券-中信建投基金定增 10 号资产管理计划不属于公司的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本次减持计划实施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不会对公司的治理结构、股权结构及持续性经营产生影响。
(三)其他风险提示
本次减持计划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股东减持股份管理暂行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5 号——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等相关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不存在不得减持股份的情形。
公司将督促中信建投基金-中信证券-中信建投基金定增 10 号资产管理计划合法合规实施减持计划,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福建省青山纸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 年 6 月 19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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