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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认证待抵扣进项 怎样做账(06/30更新)

不打算抵扣已经认证的进项税,做进项税转出处理,计入相关成本或费用。
认证未抵扣进项转出会计分录
发生需要转出时:
借:库存商品(在建工程、原材料、销售费用) 。
贷: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进项税转出)。
月底进行结转时:
借:应交税法-应交增值税(进项税转出)。
贷: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未交增值税)。

进项税已认证,未抵扣,怎么办?

未抵扣的发票已入账,税额做在应交税-应交增值税-待抵扣这个明细科目中,下月抵扣后再转到进项税。 进项发票没有抵扣有两种情况:1、已认证未申报,2、未认证未申报 对于这两种情况,国税局专门出了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1年第78号: 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取得的增值税扣税凭证已认证或已采集上报信息但未按照规定期限申报抵扣;实行纳税辅导期管理的增值税一般纳税人以及实行海关进口增值税专用缴款书“先比对后抵扣”管理办法的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取得的增值税扣税凭证稽核比对结果相符但未按规定期限申报抵扣,属于发生真实交易且符合本公告第二条规定的客观原因的,经主管税务机关审核,允许纳税人继续申报抵扣其进项税额。 客观原因包括如下类型: 因自然灾害、社会突发事件等不可抗力原因造成增值税扣税凭证未按期申报抵扣。 有关司法、行政机关在办理业务或者检查中,扣押、封存纳税人账簿资料,导致纳税人未能按期办理申报手续。 税务机关信息系统、网络故障,导致纳税人未能及时取得认证结果通知书或稽核结果通知书,未能及时办理申报抵扣。 由于企业办税人员伤亡、突发危重疾病或者擅自离职,未能办理交接手续,导致未能按期申报抵扣。 国家税务总局规定的其他情形。

待抵扣进项税额

期末待抵扣进项税额是在进项税额大于销项税额时才有,本月的发票本月没有认证的不能计算在内,只能在认证月做进项税。

已认证未抵扣进项税怎样做账

如果只是网上认证而在正式申报的时候附表二中未填写该笔税额,那么该进项税已经不能抵顶本月的销项税额。账务处理上,需要做进项税额转出。
如果只是账务未处理,那么账面上应交税费科目余额将与实交增值税有差额,这时只需正常入账,入账后差额消失,不影响正常申报

待抵扣进项税额

(1)摘要:购买原材料(认证前)
借:原材料
应交税金-待抵扣进项税额
贷:银行存款(或应付账款)
(2)收到比对结果后 ,摘要:发票号:-----,通过认证
借: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
贷:应交税金-待抵扣进行税额
其实你的分录已经正确了,摘要只是反映一下实际情况

已认证未抵扣进项税怎样做账

已认证、未抵扣进项发票,入成本或费用,进项税额就留抵了,就是增值税申报表上面的期末留抵税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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