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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计民事责任怎样确定,注册会计师法律责任的种类

行政责任、民事责任和刑事责任三种
注册会计师法律责任是指注册会计师在承办业务的过程中,未能履行合同条款,或者未能保持应有的职业谨慎,或出于故意未按专业标准出具合格报告,致使审计报告使用者遭受损失,依照有关法律法规,注册会计师或注册会计师事务所应承担的法律责任。
按照应该承担责任的内容不同,注册会计师的法律责任可分为行政责任、民事责任和刑事责任三种,三种责任可以同时追究,也可以单独追究。
界定
(一)注册会计师过错归责原则
1.无过错责任原则。
无过错责任原则是指没有过错造成他人损害的,与造成损害原因有关的人也应承担民事责任。
2.过错责任原则。
过错责任原则是指行为人仅在有过错的情况下承担民事责任,没有过错就不承担民事责任。
两者的主要区别在于举证责任的不同厅闷:在一般的过错原则下,举证责任在原告一方,奉行“谁主张谁举核困证”的原则:在过错推定原则下,举证责任倒置给被告,若被告不能证明自己没有过错,则被法律推定其有过错。
(二)过错推定原则改伏念适用于注册会计师的民事责任的理由
1.有利于维护注册会计师的生存空间。
从我国《民法通则》的规定和现代侵权法的发展趋势来看,无过错责任仅在环境污染、高危作业、产品责任等少数几个领域之中,而且背后通常有着强大的责任保险来做支撑,即透过保险制度将责任分散到大众之中。
2.对审计制度体现出真正的尊重。
那种认为审计实际上提供了一种“保证”或者“保险”的观点,实际上是对审计的本质缺乏了解。
3.尊重和维护了广大投资者的利益。
尽管注册会计师对于委托人来讲处于信息弱势,但相对于证券市场上广大的投资者,注册会计师作为财务信息的直接审计者仍处于主导或者优势地位。

谈谈注册会计师在什么情况下承担行政,民事,刑事责任

谈谈注册会计师在什么情况下承担行政,民事,刑事责任 我国会计法中主要规定了行政责任和刑事责任.
行政责任是行政法律关系主体在国家行政管理活动中因违反了行政法律规范,不履行行政上的义务而产生的责任.《会计法》规定的行政责任的形式有两种,即行政处罚和行政处分.
刑事责任是指犯罪行为应当承担的法律责任,即对犯罪分子依照刑事法律的规定追究人法律责任。
注册会计师困违约、过失或欺诈给被审计单位或其他利害关系人造成损失的,按照有关法律和规定,注册会计师须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注册会计师的法律责任包括行政责任,民事责任和刑事责任。行政责任是指注册会计师违反了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 *** 主管部门将依法对其进行行政处罚,包括对会计师事务所给予警告、没收违法所得、罚款、暂停执业、撤销等,以及对注册会计师给予警告、暂停执业、吊销注册会计师证书和宣布为市场禁入者等。民事责任是指会计师事务所给他人造成经济损失的,应予以赔偿。民事责任又包括对委托人的责任和对第土者的责任。刑事责任是指注册会计师犯有刑律禁止的行为(如欺诈).将会受到刑事追究(如判处一定期限的徒刑)。
在什么情况下注册会计师应承担法律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会计师法>
第六章 法律责任
会计师事务所、注册会计师违反本法第二十条、第二十一条的规定,故意出具虚假的审计报告、验资报告,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二十条 注册会计师执行审计业务,遇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拒绝出具有关报告:
一、委托人示意其作不实或者不当证明的;
二、委托人故意不提供有关会计资料和档案的;
三、因委托人有其他不合理要求,致使注册会计师出具的报告不能对财务会计的重要事项作出正确表述的。
第二十一条 注册会计师执行审计业务,必须按照执业准则、规则确定的工作程式出具报告。
注册会计师执行审计业务出具报告时,不得有下列行为:
一、明知委托人对重要事项的财务会计处理与国家有关规定相牴触,而不予指明;
二、明知委托人的财务会计处理会直接损害报告使用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的利益,而予以隐瞒或者作不实的报告;
三、明知委托人的财务会计处理会导致报告使用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产生重大误解,而不予指明;
四、明知委托人的会计报表的重要事项有其他不实的内容,而不予指明。
对委托人有前款所列行为,注册会计师按照执业准则、规则应当知道的,适用前款规定。
什么情况下注册会计师可能被认为免于承担民事责任 已按照执业准则要求,执行所有必要审计程式,完成审计工作,但仍未能发现重大错报。
情况很多,建议去看看“司法解释十三条”
挂名监事在什么情况下要承担民事、刑事责任? 根据监事有无过错确定,有过错的,需要承担法律责任监事,义务和责任。
(1)遵守公司章程,执行监事会决议;

(2)监事除依照法律规定或者经股东大会同意外,不得泄漏公司秘密,不得擅自传达董事会、监事会和经理办公会会议的内容;
(3)对未能发现和制止公司违反法律、法规的经营行为承担相应的责任;
(4)监事在工作中违反法律、法规或者公司章程的规定,给公司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相应的责任;
(5)监事应当依照法律、行政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忠实履行监督职责。监事-特别义务1.监事应当保证公司披露的资讯真实、准确、完整。
监事不得利用其关联关系损害公司利益,若给公司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虽然是挂名监事,但是对外,是不能对抗第三人的,建议你与公司签订协议,约定权利义务关系但是如果有确凿证据证明是挂名的话可以免责。
在什么情况下,注册会计师可能对第三者承担法律责任 有关第三者的概念所谓第三者是指除委托单位以外的其他审定报表的使用者。他们与注册会计师之间不存在法律上的合同关系,但却是注册会计师实质上的服务物件。根据注册会计师可获知第三者资讯的多少将第三者分为以下三类:(一)主要受益第三者,又称主要受益人,是指合约即业
什么情况下民事责任和刑事责任要共同承担 如果涉嫌犯罪被追究刑事责任,并且在造成被害人经济损失的情况下,应当判刑并且承担民事赔偿责任。
权哪些情况下要承担行政,刑事责任 依刑法规定,侵犯著作权应承担下列刑事责任:
一、刑法第二百一十七条规定:以营利为目的,有下列侵犯著作权情形之一,违法所得数额较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违法所得数额巨大或者具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1、未经著作权人许可,复制发行其文字作品、音乐、电影、电视、录影作品、计算机软体及其他作品 的;
2、出版他人享有专有出版权的图书的;
3、未经录音录影制作者许可,复制发行其制作的录音录影的;
4、制作、出售假冒他人署名的美术作品的。
二、刑法第二百一十八条规定:以营利为目的,销售明知是本法第二百一十七条规定的侵权复制品,违法所得数额巨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三、单位犯本节第二百一十三条至二百一十九条规定之罪,对单位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本节各条的规定处罚。
教师在什么情况下承担行政责任? 1、行政法律责任
是行为人因实施了行政违法行为而应承担的法律责任,简称为行政责任。进一步说,就是行为主体违反了属于行政方面的法律、法规所规定的义务,致使国家、社会或公民的利益受到损害时,在行政上所应承担的法律后果。行政责任特征在于:(1)行政责任给予违反了行政法律义务而产生。包括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在管理和发展教育事业、实施教育活动中的行政不当行为,学校及其他教育机构及社会组织和个人的违法行为等。如行政主体在行使行政自由裁量权时的行政不当或行政迟缓行为,以及行政相对人未经批准或注册自行办学、不按规定使用和变更学校名称、在招生工作中营私舞弊、买卖文凭、不按规定授予学位等行为。应承担行政法律责任。承担行政法律责任的方式主要有两种:一种是行政处分,它是国家行政机关依照行政隶属关系对有轻微违法失职行为的国家工作人员所实施的惩罚措施,包括警告、记过、记大过、降级、撤职、开除等;另外一种方式是行政处罚,它是享有行政处罚权的主体依法对违反行政法律规范但尚不够刑事处罚的个人或组织所实施的惩罚措施。在教育领域,教育行政处罚的种类主要包括:警告;罚款;没收违法所得;没收违法颁发、印制的学历证书、学位证书及其他学业证书; 撤销违法举办的学校和其他教育机构 取消颁发学历、学位和其他学业证书的资格; 撤销教育资格,停考、停止申请认定资格; 责令停止招生; 吊销办学许可证; 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教育行政处罚。除此之外,行政法律责任还包括对他人权利的侵权行为的追究,例如行政机关由于行政不当而造成的侵权行为,学校及其他教育机关收取不符合规定的费用即高收费乱收费,对学生处理上的不当以及对学生安全、健康方面的保护失当等,都有可能造成对学生权利的侵害,除了追究民事法律责任之外,行为人可能要负行政法律责任,受到某种行政制裁。(2)行政责任是由有人民法院或有关国家行政机关依照相关行政法规定的条件和程式予以追究的,其他机关和其他社会组织无权行使这一权力。(3)追究行政责任,出适用行政诉讼程式外,还可以适用其他行政程式。例如,行政复议制度、教师申诉制度、学生申诉制度等。
什么情况下警察要承担刑事责任 一、警察干了违法的事要承担什么责任, 要看警察违法达到什么样的程度,如果警察只是一般行政违法,那么警察可能会受到行政处分,如果警察违法达到犯罪的程度,如你所说警察非法拘禁超过法律规定的时间(包括超期羁押现在也是以非法拘禁论处),警察将可能涉嫌构成非法拘禁罪.刑法第二百三十八条规定 非法拘禁他人或者以其他方法非法剥夺他人人身自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具有殴打、侮辱情节的,从重处罚。
犯前款罪,致人重伤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死亡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使用暴力致人伤残、死亡的,依照本法第二百三十四条(故意伤害致人重伤)、第二百三十二条(故意杀人)的规定定罪处罚。
二、如果警察在逮捕过程中殴打嫌疑人并进行刑讯逼供,刑法第二百四十七条 司法工作人员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实行刑讯逼供或者使用暴力逼取证人证言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致人伤残、死亡的,依照本法第二百三十四条(故意伤害致人重伤)、第二百三十二条(故意杀人)的规定定罪从重处罚。
三、如果警察的非法行为(包括犯罪行为)是在上级授意下的所为(例如公安局领导批准他非法延长拘禁时间),领导的授意不能成为警察排除承担法律责任的理由,这个警察同样要为其行为后果承担行政或刑事责任(难道领导叫你杀人放火你也干???)。批准警察实施违法行为或者犯罪行为的上级同样也得承担相应的行政甚至刑事责任.当然我们在这谈的只是法律,现实生活中这样的情况会怎么处理,情况较复杂,事实上这类案件办起来难度很大,流产的机率很高,但也有办成的(警察受到刑事追究),总而言之,法律总还是公正的,谁要是违反了法律的规定任意行事,谁就得为此付出相应的代价,这是没有任何疑义的.

注册会计师承担法律责任的形式有

注册会计师承担法律责任的形式如下:
1、民事责任:注册会计师在审计过程中因过失或欺诈行为给被审计单位或第三人造成损失的,应承担民事赔偿责任。具体赔偿金额视情节而定。行政责任:注册会计师违反法律法规或职业道德规范时,可能会面临行政处罚,包括警告、罚款、暂停执业资格和吊销执业资格等。
2、刑事责任:注册会计师涉嫌财务舞弊、虚假陈述等犯罪行为时,可能会面临刑事责任的追究。此外,注册会计师还可能面临声誉损失等间接责任。
判断一个注册会计师是否有声誉损失的方法如下:
1、行业内的声誉评估:首先可以向该注册会计师所在行业的人士、专家或机构咨询,了解他们对该注册会计师的看法和评价。如果行业内的人士对该注册会计师的工作质量、职业道德或诚信度持负面评价,那么这可能意味着该注册会计师的声誉受到了损害。
2、公众舆论的观察:通过观察公众对注册会计师的看法和评价,可以了解该注册会计师在公众心目中的形象。如果公众对该注册会计师的工作质量、职业道德或诚信度表示质疑或不满,那么这可能意味着该注册会计师的声誉受到了损害。
3、媒体报道的分析:媒体是公众获取信息的重要渠道,对注册会计师的报道往往能迅速传播并影响公众对注册会计师的看法。因此,通过分析媒体对注册会计师的报道,特别是负面报道,可以了解该注册会计师在公众心目中的形象和声誉状况。
4、专业机构的评估:一些专业的会计、审计机构会对注册会计师的工作质量和声誉进行评价和排名。通过参考这些机构的评估结果,可以了解该注册会计师在行业内的声誉状况。
5、需要注意的是,声誉损失是一个相对主观的概念,不同的人可能会有不同的看法。此外,声誉损失也可能随着时间和事件的发展而发生变化。因此,对于判断一个注册会计师是否有声誉损失,需要综合考虑多个因素,并进行持续的观察和分析。

会计要承担怎么的法律责任?

刚学会计我门就问过老师“做假帐会不会要我门会计去坐牢啊?”
我只知道老师告诉我门“不要怕,他说只要我们自己故意的是受人牵制的,不要你不是总经理不是法人就没事拉,现在新法规规定主要责任在老板那,你门只是大工的,老扳要你模样你还不是得听他的,你拿他的工资撒。当然也非但说你一点点责任也没有,查出来了你还是有点责任的,但一般这情况下你要拿点证据证明自己的,这样老板都会自担责任的。找你没意义”
不过我们也回问过老师:“老板要我们做假帐,那到底是做还是不做呢?”
老师:”。。。。。“
不知道这样的回答满意吗,有意请加 会计群43973853

会计所承担的法律责任是什么?

会计人员在会计核算工作中,要承担一定的法律责任。2000年7月1日起施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明文规定:   第三十八条 从事会计工作的人员,必须取得会计从业资格证书。   担任单位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的,除取得会计从业资格证书外,还应当具备会计师以上专业技术职务资格或者从事会计工作三年以上经历。   会计人员从业资格管理办法由国务院财政部门规定。   第三十九条 会计人员应当遵守职业道德,提高业务素质。对会计人员的教育和培训工作应当加强。   第四十条 因有提供虚假财务会计报告,做假账,隐匿或者故意销毁会计凭证、会计账簿、财务会计报告,贪污,挪用公款,职务侵占等与会计职务有关的违法行为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人员,不得取得或者重新取得会计从业资格证书。   除前款规定的人员外,因违法违纪行为被吊销会计从业资格证书的人员,自被吊销会计从业资格证书之日起五年内,不得重新取得会计从业资格证书。   第四十二条 违反本法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财政部门责令限期改正,可以对单位并处三千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的罚款;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可以处二千元以上二万元以下的罚款;属于国家工作人员的,还应当由其所在单位或者有关单位依法给予行政处分:   (一)不依法设置会计账簿的;   (二)私设会计账簿的;   (三)未按照规定填制、取得原始凭证或者填制、取得的原始凭证不符合规定的;   (四)以未经审核的会计凭证为依据登记会计账簿或者登记会计账簿不符合规定的;   (五)随意变更会计处理方法的;   (六)向不同的会计资料使用者提供的财务会计报告编制依据不一致的;   (七)未按照规定使用会计记录文字或者记账本位币的;   (八)未按照规定保管会计资料,致使会计资料毁损、灭失的;   (九)未按照规定建立并实施单位内部会计监督制度或者拒绝依法实施的监督或者不如实提供有关会计资料及有关情况的;   (十)任用会计人员不符合本法规定的。   有前款所列行为之一,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会计人员有第一款所列行为之一,情节严重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财政部门吊销会计从业资格证书。   有关法律对第一款所列行为的处罚另有规定的,依照有关法律的规定办理。   第四十三条 伪造、变造会计凭证、会计账簿,编制虚假财务会计报告,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有前款行为,尚不构成犯罪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财政部门予以通报,可以对单位并处五千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的罚款;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可以处三千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的罚款;属于国家工作人员的,还应当由其所在单位或者有关单位依法给予撤职直至开除的行政处分;对其中的会计人员,并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财政部门吊销会计从业资格证书。   第四十四条 隐匿或者故意销毁依法应当保存的会计凭证、会计账簿、财务会计报告,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有前款行为,尚不构成犯罪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财政部门予以通报,可以对单位并处五千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的罚款;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可以处三千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的罚款;属于国家工作人员的,还应当由其所在单位或者有关单位依法给予撤职直至开除的行政处分;对其中的会计人员,并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财政部门吊销会计从业资格证书。

会计要承担怎么的法律责任?

会计法有明确规定,如果查出来法人负主要责任,会计也要承担一部分责任.主要要有证据.是否由人授意支使很重要.这方面要留心眼.本来会计这碗饭就不太好吃,要学会保护自己.

会计所承担的法律责任是什么?

<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会计师法>   第六章 法律责任   会计师事务所、注册会计师违反本法第二十条、第二十一条的规定,故意出具虚假的审计报告、验资报告,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二十条 注册会计师执行审计业务,遇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拒绝出具有关报告:   一、委托人示意其作不实或者不当证明的;   二、委托人故意不提供有关会计资料和文件的;   三、因委托人有其他不合理要求,致使注册会计师出具的报告不能对财务会计的重要事项作出正确表述的。   第二十一条 注册会计师执行审计业务,必须按照执业准则、规则确定的工作程序出具报告。   注册会计师执行审计业务出具报告时,不得有下列行为:   一、明知委托人对重要事项的财务会计处理与国家有关规定相抵触,而不予指明;   二、明知委托人的财务会计处理会直接损害报告使用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的利益,而予以隐瞒或者作不实的报告;   三、明知委托人的财务会计处理会导致报告使用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产生重大误解,而不予指明;   四、明知委托人的会计报表的重要事项有其他不实的内容,而不予指明。   对委托人有前款所列行为,注册会计师按照执业准则、规则应当知道的,适用前款规定。

会计法律责任的归责原则是哪些

你好,会计法律责任的归责原则有两类:一是主观归责原则,又称过错责任原则;过错责任原则是指存在违反规范的行为时,以过错作为确定责任的要件和确定责任范围的依据,行为人只要能证明自己对损害的发生没有过错,就可以不承担责任。
二是客观归责原则,又称无过错责任原则。
无过错责任原则是指损害发生以后,既不考虑加害人的过错,也不考虑受害人的过错,其目的在于补偿受害人所受的损失。进入20世纪后,无过错责任原则在会计职业领域有了一席之地。其出现有多方面的原因:侵权法的确立对会计责任归责产生了直接影响、公司财务舞弊与欺诈使社会提高了对会计职业的责任要求、会计职业履行职责的过程和质量难以为外界直观地观察等。
以上意见供你参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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