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汪清县》,此词条收录于12/30,仅供参考
汪清县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吉林省延边朝鲜族自治州下辖县,位于吉林省东部、延边朝鲜族自治州东北部,地理坐标范围为东经129°05'~130°56',北纬43°06'~44°03'之间,全境南北纵长108公里,东西横距152公里,距俄罗斯40公里,朝鲜18公里。幅员面积9016平方公里,是吉林省区域面积第二大县,截至2023年5月,该县下辖辖8镇1乡3个街道10个社区200个行政村,总人口22.2万人,县人民政府驻滨河北街435号县政府办公楼。[11][3][8][14][15]
汪清县地处北温带大陆性季风气候区,春季温暖风大,夏季短促多雨。[4]全境地势大致为北高南低,属于综合性的山川地貌。最高海拔为1477米,平均海拔806米,[16][17]境内主要河流有嘎呀河、绥芬河、珲春河三大河流,流域面积20平方千米以上河流共105条,总长2034.4千米,[4]汪清县上古三代为肃慎地,远古新石器晚期,汪清县就有先人在此居住。宣统元年(公元1909年),准设汪清县。宣统二年(公元1910年),实设汪清县。民国元年(公元1902年)9月,汪清设治局改升县治,隶属于吉林东南路兵备道。民国十八年(公元1929年),汪清县直隶吉林省为三等县。1931年,“九一八”事变后,汪清县随之沦陷。1932年3月,汪清县列为二等县。1934年3月,日本侵略者在延边设立间岛省,汪清归其所辖。1945年8月15日,抗日战争全面胜利,结束了日本对汪清县的统治。同年9月30日,成立汪清县临时政府。1950年10月,汪清县政府改为汪清县人民政府,归吉东专区所辖。1968年7月,成立汪清县革命委员会。1980年10月,恢复汪清县人民政府至今。[18][19][5]
汪清县的第一产业主要以种植黑木耳为主,[20]第二产业主要以食用菌加工产业、医药保健产业、清洁能源循环经济产业为主。[21]第三产业主要以以商业和运输邮电业为主,[22]2023年,全年全县实现地区生产总值602370万元,三次产业结构为23.8:22.4:53.8。[7]汪清县境内交通便利,图牡铁路贯穿全境,国道三莫线和省道穆长线、宁青线分别连接黑龙江省宁安市、穆棱市和东宁县,距延吉机场65千米,面向对俄、对朝等13个口岸。[7][23]截至2023年8月,汪清县全县耕地面积63998公顷,占总面积的7.1%。[24]
汪清县境内的文化遗产较多,截至2022年,拥有1项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3项省级非物质文化遗产。[25]截止2023年3月,境内发现不可移动遗址193处,其中国家级保护单位1处、省级保护单位8处。[26]此外,全县共有4个A级风景区,其中,国家AAAA级风景区1个,国家AAA级风景区3个。[9]该县还曾入选2018年全国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先导区创建名单,获得过县级全国基层中医药工作先进单位、紧密型县域医共体建设试点县等荣誉。[27][28][2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