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人民代表大会》,此词条收录于12/30,仅供参考
重庆市人民代表大会是重庆市地方国家权力机关,它的常设机关是重庆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重庆市地方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名额和代表产生办法由选举法规定。各行政区域内的少数民族应当有适当的代表名额。重庆市地方人民代表大会在不同宪法、法律、行政法规相抵触的前提下,可以制定和颁布地方性法规,报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和国务院备案。
重庆市地方人民代表大会每届任期五年。经过五分之一以上代表提议,可以临时召集本级人民代表大会会议。
重庆市地方人民代表大会会议由本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召集。重庆市地方人民代表大会举行会议的时候,由主席团主持会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