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护法运动》,此词条收录于12/29,仅供参考
护法运动是指1917年7月到1918年5月,以孙中山为首的资产阶级革命党人为维护临时约法、恢复国会,联合西南军阀共同进行的反对北洋军阀独裁统治的斗争。[1]
中华民国成立后,中央政权式微,且受日美等外国势力左右。1917年,以军阀张勋为首的督军团迫协北洋政府解散国会,并发动丁巳复辟意图恢复帝制。丁巳复辟失败后,段祺瑞为首的北洋政府仍不肯恢复旧国会,重行《临时约法》。7月,孙中山以“戡[kān]定叛乱,恢复《临时约法》”为口号发起护法运动,并于同年8月召开国会非常会议,组成军政府,出师北伐,受到湖北、浙江、湖南等多地响应。护法军与北洋军在湖南、湖北、四川等地多次开战,一度攻入长沙,进入荆湘,拟会师武汉。然而,由于护法军主要依赖西南实力派的军事力量,而西南军阀陆荣廷、唐继尧等以占据地盘为主要目的,军政府内部矛盾重重,在攻入湖南后又在继续北伐护法还是适时与北军议和的问题上产生重大分歧。1918年5月,在陆荣廷等的推动下,护法军政府被改组。改组后的军政府,架空了孙中山等革命派的权力,且主张与北洋政府和议,致使护法运动的初衷无法达成。1918年5月21日,孙中山从广州军政府辞职后赴上海,护法运动宣告失败。[1][2][3][4]
中国历史学家章开沅等认为护法运动尽管十分软弱无力,且以失败而告终,但其以国会和约法为武器,反对北洋军阀的独裁专制,在特定历史条件下,依旧是一面进步的旗帜,宣传了资产阶级民主主义,鞭挞了封建专制主义,使专横暴虐的军阀不再敢公然倡导帝制,实行复辟。[5]学者段云章认为护法运动发起的主要目的是想建立一个真民国,使中国卓立于世界。但其缺乏鲜明的反帝反封建的内容,并不是解决当时中国时局的最好方法。然而,其失败的教训也给后人留下了宝贵的经验。[6]
中华民国成立后,中央政权式微,地方势力坐大,南方革命党势力和北洋军阀势力相互对峙的局面加剧,且1916年时,清廷旧臣、北洋派袁世凯复辟称帝。[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