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邮传部》,此词条收录于12/29,仅供参考
官署名。清光绪三十二年(1906)置。在此之前,交通行政无专管机构,船政招商局隶北洋大臣,内地商船隶工部,邮政隶总税务司,铁路、电政另派大臣主管。铁路又曾改隶商部。设部后,一切并入,置尚书及左右侍郎为主管,分设船政、路政、电政、邮政、庶务五司,各有郎中、员外郎、主事等官。所辖有邮政总局、电政总快速 及各省分局、电话局、交通银行(包括北京总行及上海、汉口、广州分行)、铁路总局及京汉、京奉、京张、沪宁、吉长、广长、正太等各路局。宣统元年(1909),省庶务司,增承政、参议二厅。三年,改尚书为大臣,侍郎为副大臣。辛亥革命后,北洋政府改为交通部。[1][2]
从1906年11月6日清政府批准成立邮传部至今,已过了整整100年。
1878年,“大龙”邮票问世,是为中国的第一套邮票。1896年,大清邮政官局设立,并于1897年2月20日正式对外营业。1899年,《大清邮政章程》颁布,这是中国有了国家邮政以后的第一部邮政法规。而从1906年11月6日起,清代邮政有了专业管理单位,即成立了 邮传部。历史背景
光绪三十二年,清政府在“预备立宪,须先厘定官制”的认识下,对部院进行了大改组。将原有的巡警部改为民政部,户部改为度支部,兵部改为陆军部,刑部改为法部,工部并入商部改称农工商部,同时增设了 邮传部。史学界认为,以六部为标志之一的中央行政制度的传统格局,终于从名称和形式上完成了现代政治体制的过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