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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固定资产处置怎样开票# 公司旧设备卖掉怎样开票

需要明确销售方式,了解税务规定,选择合适的发票类型,并按照要求填写和打印发票。
一、明确销售方式
公司旧设备的销售方式多种多样,如直接销售、拍卖、置换等。不同的销售方式可能涉及到不同的税务处理和开票要求,因此首先需要明确销售方式。
二、了解税务规定
根据税法规定,公司销售旧设备属于固定资产处置,一般需要缴纳增值税。具体的税率和计算方式可能因地区和行业而异,因此需要查阅当地的税务法规或咨询税务专业人士。
三、开具发票
在明确了销售方式和税务规定后,公司可以按照以下步骤开具发票:
1.准备开票资料:包括销售合同、发票抬头、纳税人识别号、设备清单、价格等。
2.选择发票类型:根据销售方式和税务规定,选择合适的发票类型,如增值税专用发票或普通发票。
3.填写发票内容:按照发票格式要求,填写设备的名称、规格、数量、单价、金额等信息。
4.核对并打印发票:核对发票内容无误后,使用税控设备打印出发票。
四、税务申报与归档
开具发票后,公司需要按照税务规定进行申报,并妥善保存相关发票和税务资料,以备税务部门查验。
综上所述:
公司旧设备卖掉开票需要明确销售方式,了解税务规定,选择合适的发票类型,并按照要求填写和打印发票。在开具发票后,还需进行税务申报和资料归档。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法》
第五条规定: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销售货物或者加工、修理修配服务,进口货物,以及销售国务院规定范围内的服务、无形资产、不动产的单位和个人,为增值税的纳税人,应当依照本法规定缴纳增值税。
第十二条规定:
纳税人发生应税销售行为,应当按照销售额和本法规定的税率简易计算应纳税额,不得抵扣进项税额,不得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
第十九条规定:
销售商品、提供服务以及从事其他经营活动的单位和个人,对外发生经营业务收取款项,收款方应当向付款方开具发票;特殊情况下,由付款方向收款方开具发票。
第二十二条规定:
开具发票应当按照规定的时限、顺序、栏目,全部联次一次性如实开具,并加盖发票专用章。

企业处理设备应怎么开具发票

开具税票表示转让所有权
无偿表示没有经济利益流入
视同捐赠
记入营业外支出
如果是为了推广企业产品无偿给对方试用
记入销售费用

企业处理设备应怎么开具发票

针对你的问题回答如下
出售09年以后购入的固定资产的 按开具17%专用发票 账务处理可参照下面的
09年以前的
如果售价不大于原值 开具增值税普通0税率发票
如果售价大于原值 开具增值税普通4%税率发票 减半征收增值税
09年以前的
账务处理 售价不高于固定资产原值的
销固定资产帐
借;固定资产清理
累计折旧
贷:固定资产
开票确定收入
借:其他应收款
贷:固定资产清理
结转固定资产清理净收益或净损失
是净收益
借;固定资产清理
贷:营业外收入
是净损失
借;营业外支出
贷;固定资产清理
结转后固定资产清理余额应为0
账务处理 售价高于固定资产原值的
销固定资产帐
借;固定资产清理
累计折旧
贷:固定资产
开票确定收入
借:其他应收款
贷:固定资产清理
计提税金
借:固定资产清理(税额/2)
贷;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税额/2)
结转固定资产清理净收益或净损失
是净收益
借;固定资产清理 X+(税额/2)
贷:营业外收入X+(税额/2)
是净损失
借;营业外支出X+(税额/2)
贷;固定资产清理X+(税额/2)
结转后固定资产清理余额应为0
是净损失的 最好去税务局备案
你的问题已回答完毕 希望下次在回答你的提问
2009-04-22 09:01 上海

企业处置固定资产自己能开发票吗

企业自己处置固定资产可以自己开票,但一般都是开出普通发票;
如果购进资产当初抵扣了进项税,那么就按照17%税率开票;
如果是购进时没有抵扣,那么按3%税率开票。

处理固定资产怎么开票

你处理固定资产.得由收到固定资产的单位给你们开票.你们得有人对于你们出售处理固定资产得授权批准.得审批呀.

企业处置固定资产自己能开发票吗

主要看以前是否抵扣了进项。
如果抵扣了进项了,那么现在开出的发票税率必须是17%,至于是增值税专用发票还是增值税普通发票,看对方要求。
如果没有抵扣进项或者没有进项的,那么现在开出的发票应是增值税普通发票,税率为3%,缴纳增值税为卖价/(1+3%)*2% ,开票税率为3%,实际缴纳2%,减免1%,减免额填入增值税申报表23栏 ,详见《财税[2014]57号》,当然可可以选择增值税专用发票,但是税率必须是17%,会比前者多缴纳了税款。

处置固定资产发票怎么开

法律分析:如果是属于不动产,那么根据营业税法规的规定要缴纳销售不动产营业税,要开具销售不动产专用发票。如果是属于动产,根据《增值税暂行条例》、《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的通知》(国税函发[1995]288号)、《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旧货经营增值税问题的通知》(财税字[1998]6号)、《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调整部分按简易办法征收增值税的特定货物销售行为征收率的通知》(国税发[1998]122号)、《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旧货和旧机动车增值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02]29号)几个文件的规定分不同情况缴纳增值税,并根据不同情况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或普通发票:(1)、如果同时具备三个限定条件的“使用过的其他属于货物的固定资产”,那么暂免缴纳增值税,但应开具普通发票;(2)、如果是不符合三个条件的使用过的固定资产,也不符合旧货概念的固定资产,即废旧物资,那么要按适用税率或征收率缴纳增值税,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或普通发票;(3)、如果是不符合三个条件的使用过的固定资产,符合关于旧货的概念的,那么一律按4%的征收率减半增收增值税,不得抵扣进项税额,应开具普通发票;(4)、如果是销售自己使用过的属于应征消费税的机动车、摩托车、游艇,售价超过原值的,按照4%的征收率减半征收增值税;售价未超过原值的,免征增值税。旧机动车经营单位销售旧机动车、摩托车、游艇,按照4%的征收率减半征收增值税,应开具旧机动车销售发票。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第十九条 销售商品、提供服务以及从事其他经营活动的单位和个人,对外发生经营业务收取款项,收款方应当向付款方开具发票;特殊情况下,由付款方向收款方开具发票。第二十条 所有单位和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个人在购买商品、接受服务以及从事其他经营活动支付款项,应当向收款方取得发票。取得发票时,不得要求变更品名和金额。

处理固定资产怎么开票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增值税简易征收政策有关管理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09〕90号文件规定:
一、关于纳税人销售自己使用过的固定资产
(一)一般纳税人销售自己使用过的固定资产,凡根据《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全国实施增值税转型改革若干问题的通知》(财税〔2008〕170号)和财税〔2009〕9号文件等规定,适用按简易办法依4%征收率减半征收增值税政策的,应开具普通发票,不得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二)小规模纳税人销售自己使用过的固定资产,应开具普通发票,不得由税务机关代开增值税专用发票。
二、纳税人销售旧货,应开具普通发票,不得自行开具或者由税务机关代开增值税专用发票。
三、一般纳税人销售货物适用财税〔2009〕9号文件第二条第(三)项、第(四)项和第三条规定的,可自行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四、关于销售额和应纳税额
(一)一般纳税人销售自己使用过的物品和旧货,适用按简易办法依4%征收率减半征收增值税政策的,按下列公式确定销售额和应纳税额:
销售额=含税销售额/(1+4%)
应纳税额=销售额×4%/2
(二)小规模纳税人销售自己使用过的固定资产和旧货,按下列公式确定销售额和应纳税额:
销售额=含税销售额/(1+3%)
应纳税额=销售额×2%
因此,增值税一般纳税人销售2008年12月31日以前购进的自己使用过的固定资产,应开具普通发票,不得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小规模纳税人应开具普通发票,不得由税务机关代开增值税专用发票。
增值税一般纳税人销售2009年1月1日以后购进的自己使用过的固定资产,可以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小规模纳税人应开具普通发票,也可以申请主管国税机关代开增值税专用发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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