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对于本年度未确认收入的售出商品发生销售退回的,这时会计处理比较简单,企业应按已记入“发出商品”科目的商品成本金额,借记“库存商品”科目,贷记“发出商品””科目。
2、对于本年度已确认收入的售出商品发生退回的,企业一般应在发生时冲减当期销售商品收入,同时冲减当期销售商品成本。
销售实现时,确认收入
借:银行存款
贷:主营业务收入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借:主营业务成本
贷:库存商品
发生销售退回时
借:主营业务收入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贷:银行存款
借:库存商品
贷:主营业务成本
在销售退回时,购货方怎样做账务处理
1、部分商品退货的,购货方根据重开的专用发票发票联,作会计分录: 借:商品采购 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 贷:银行存款(或应付账款) 2、如果商品全部退回,供货方根据红字专用发票记账联冲销原账面记录,购货方不作账务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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