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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讯】民警与运钞车发生枪战?

全副武装的劫匪高喊口号

手握重型武器

对警察们进行疯狂射击

子弹呼啸而过

爆炸声震耳欲聋

现场弥漫着硝烟

街上市民被这突如其来的枪声

惊得四处逃散

……

5月18日

在某网络平台上

一篇题为

《一场惊心动魄的“钞票大战”

巴中市警民对峙引发轰动

谁将成为胜利者》

的文章引起网民的广泛关注

 是谣言!!!

资讯

 事件回顾 

经核实,事情真相系4月30日上午9时许,在四川巴中的一辆运钞车因在公交车站牌处占道停留,交警发现后请运钞车驶离。

违法人员尚某某(男,25岁,河南省西华县人)在网上获悉相关图片后,为吸引眼球,获取流量和利益,带着侥幸心理,未经核实使用“AI千文”生成标题为《一场惊心动魄的"钞票大战"巴中市警民对峙引发轰动谁将成为胜利者》的虚假信息,并在某网络平台发布,误导网民,引发社会恐慌,扰乱公共秩序。

事发后,四川、河南两地公安机关通力协作,迅速将涉案人员尚某某抓获归案。到案后,尚某某认识到自己所造网络谣言的严重错误,真心悔过,用保证书和行政处罚决定书为自己“买了单“。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公安机关依法对违法行为人尚某某给予行政处罚,并对其进行批评教育。

 警方提醒 

对在互联网上

发布编造、散布虚假信息

蓄意歪曲事实,捏造传播谣言

扰乱公共秩序的行为

公安机关将坚决依法严格处理

希望大家引以为戒

做到不造谣、不信谣、不传谣

携手共建清朗网络空间

法律链接

《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二十五条第(一)项:散布谣言,谎报险情、疫情、警情或者以其他方法故意扰乱公共秩序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九十一条之一第二款:编造虚假的险情、疫情、灾情、警情,在信息网络或者其他媒体上传播,或者明知是上述虚假信息,故意在信息网络或者其他媒体上传播,严重扰乱社会秩序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造成严重后果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来源 | 公安部网安局

审核 | 卢长银

编辑 | 徐铉

校对 | 李迅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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