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3日,有网友发帖称“西安市临潼区秦岭生态环境保护执法监察大队有多辆燃油车无牌上路行驶,涉嫌违法,而且存在安全隐患”。
发帖网友提供了一份其查询到的“采购公告”,证实2021年11月,西安市临潼区秦岭生态环境保护执法监察大队以877500元(中标价格)购置了13辆柳州五菱牌燃油巡查车,用于临潼区秦岭保护范围内9个区域站及网格化管理办公室的日常巡查。
网友供图
昨日上午,指尖新闻记者采访核实此事时,没想到,却被秦岭生态环境局工作人员反怼“跟你们有啥关系”。该工作人员在电话里表示,《陕西省党政机关公务用车管理办法》对景区内的巡查车辆另有规定,还称“地方法严于细于大法”。
当记者表示自己是正常采访报道时,该名工作人员却说:“你现在揪着这个事不放是想干嘛呢?”还要求记者“把记者证给我发过来,把你单位电话都发过来”。除此之外,该工作人员还在电话中威胁采访记者,“我要跟你们单位领导说这个事”,扬言“我跟你这个事没完,搞清楚啊,没完啊”。
随后,记者通过微信把记者证发送给刘某后,他又表示他的回复“谨代表个人观点”,并称“我们正在妥善处理此事,后面以单位名义再回复你”。
记者查询刘某所说的《陕西省党政机关公务用车管理办法》,发现该《办法》第二十条对公务用车车牌有明确规定:省级机关公务用车严格实行一车一牌的车牌管理使用规定,严禁挪用车牌、套牌,不准违反规定使用军警车号牌和未经批准私自安装车载警灯、警报器。此外,记者并没有发现《办法》中对景区内公务用车有特别规定。
6月5日,记者联系上陕西省西安市临潼区人民政府办公室。一名工作人员告诉记者,已经安排工作人员在专门调查此事,后续会发布官方通告回应社会关注,并根据调查结果来处理。
来源 | 新闻晨报综合沈阳日报?指尖新闻、经视直播
编辑 | 罗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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