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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全面提升消防安全、灭火和应急救援能力水平,扎实保障人民生命财产安全,绿春县消防救援大队公开向社会招聘政府专职消防员。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岗位
专职消防员6名,限男性,其中大水沟乡、半坡乡、三猛乡各招聘2名。
(一)岗位职责
主要承担火灾预防、综合应急救援、消防宣传等工作。
(二)招聘对象、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国的领导,热爱祖国,自愿参加消防员工作,事业心强;
2.遵纪守法,品行端正,身体健康,心理素质好,无盲视、无残疾、无纹身,无传染病史、无吸毒史、无违法违纪、涉黑涉恶等犯罪记录;
3.责任心强,接受能力强,能独立思考,善于总结工作经验。
4.年龄在18周岁以上,28周岁以下的男性,高中及同等学历以上文化,身高160cm以上;
5.退伍士兵及特殊技能人员年龄可适当放宽至35岁以下,学历条件可放宽至初中;
6.具备招聘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7.正式录用后,自签订合同日起,一年内不得擅自离职;
8.优先录用条件:
(1)具备基本语言表达能力,计算机办公能力;
(2)本地人、退役军人;
(3)持有B以上驾驶证;
(4)有灭火救援及抢险救援技能鉴定证书的。
9.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予招聘
(1)受到党纪政纪处分,其影响期或处分期限未满的;
(2)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
(3)受到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
(4)五年内因违纪被所在单位取消录用(招聘)资格、开除、辞退、解除聘用合同的人员;
(5)五年内在机关事业单位招录(招聘)考试、体检或考察中存在违纪违规行为的人员;
(6)吸毒人员、涉黑涉恶人员;
(7)其他按法律法规规定不符合报名条件的。
二、专职消防员招聘程序
(一)报名
1.报名时间:2024年5月27日至6月7日(双休日不休息)。每日上午9:00-12:00;下午15:00-18:00。
2.报名地点及联系方式:绿春县消防救援大队消防救援站办公室,报名咨询电话:王副站长,18213439839。
3.报名方式:现场报名;
4.报名需要提交材料:
①本人近期蓝底免冠一寸证件照;
②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③最高学历证书复印件;
④持B2以上机动车辆驾驶证的需携带证书原件及复印件;⑤有部队服役经历人员携带退役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⑥有文艺和体育特长证书的人员需提供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二)体检。报名人员自行提供近三个月内县级以上医院的《体检报告单》,体检内容参照《应征公民体格检查标准》。
(三)政治审查。政审待报名结束后由绿春县消防救援大队统一组织。
(四)体能测试。进行1000米跑、俯卧撑、仰卧起坐三项基本体能测试,参考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消防员招录标准。
(五)面试。面试时间另行通知。
(六)上岗。试用期为1个月,由绿春县消防救援大队进行集中培训后上岗。
(七)管理使用。根据消防工作的特点和岗位性质,专职消防队员在岗期间,应当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消防队伍相关条令条例和规章制度以及合同、协议的约定。
四、聘用管理及待遇
(一)专职消防员通过岗前培训考核后,派驻到指定乡镇开展工作,工作时执行24小时驻勤制,原则上每月轮休8天,依法享受国家规定的婚假、产假、事假、病假等待遇。
(二)符合《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消防员招录办法(试行)》,工作表现突出的,优先推荐参加国家消防员招录,享受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相关待遇和保障。
(三)择优选学驾驶和参加相关技能培训。
(四)试用期到期后绿春县消防救援大队对专职消防员进行考核,经考核合格者,签定劳动合同,对考核不合格者办理解除或终止合同。
(五)工资福利
1.试用期工资:1800元/月(试用期1个月);
2.转正工资:4000元/月(含“五险”),根据实际表现情况任命班长和驾驶员,班长和驾驶员享受岗位津贴;提供工作期间的食宿、服装、被装等,每年按规定享受单位安排的1次免费体检。
五、注意事项
(一)此次专职消防员招聘由绿春县消防救援大队组织,并享有最终解释权,其他未尽事宜请与招录单位进行咨询。
(二)资格审查贯穿招录工作全过程。应聘人员提供虚假材料或故意隐瞒事实的,伪造、编造有关证件、材料以及在体能测试、体检、政审作弊的,一经查实,一律取消聘用资格。
(三)招聘过程中,报考人员应随时保持通讯畅通,因联系方式变更或其他原因,导致无法取得联系的,后果由报考人员自行承担。
(四)报考人员必须严格遵守公告相关规定,因违反相关规定或个人原因造成报考失误的,一切后果由报考人员自行承担。
作者:就业中心
编辑:王才妹
审核:李佳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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