是单位代替个人负担吗?要是的话,正规处理方式是增加个人收入部分,缴纳个税应个人负担,并且这部分是应该个人负担,所以是不可以所得税前扣除的。
要是体现在账目中分录:
借:营业外支出-个人社保或其他,
贷:应付职工薪酬-工资。
要是可以和员工商量下,把这部分增加进入收入中,之后正常扣除,其到手收入并不影响,相对对于公司更为合适。
这样分录就和正常的一样了。
1、计提社保费用时的分录:
借:管理费用-社会保险费(单位部分),
贷:应付职工薪酬-社会保险费(单位部分);
2、实际缴纳社保费用时的分录:
借:应付职工薪酬-社会保险费(单位部分),
借:其他应收(付)款-社会保险费(个人部分)
贷:银行存款;
3、实际发放工资时:
借:应付职工薪酬-工资(应发数),
贷:其他应收(付)款-社会保险费(个人部分),
贷:银行存款/库存现金(实发数)。
员工的社保费用全部由公司支付,怎么记账?
这样不可以,因为应该个人承担的那部分,如果企业替交,也不允许在所得税前列支
员工的社保费用全部由公司支付,怎么记账?
按规定比例计入公司的社保费用,和发给员工的工资再扣完由员工自负部分的社保费用,分两部分记账核 算。
公司的人员社保费全部由公司缴纳,账务应怎样处理处理?
计提时
借 成本费用
贷 应付职工薪酬--明细 (企业和个人)
缴纳时
借 应付职工薪酬
贷 银行存款
最好分项分别列明 辅助核算 以便管理
如
应付职工薪酬--医疗-企业部分
应付职工薪酬--医疗-个人部分
另外 要考虑的是 企业所负担的个人部分是要征收企业所得税的
为了避免税务稽查 最好核算清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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