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30日,四川美丰发布《关于回购股份方案的公告》。公告显示,公司拟使用不低于7,000万元且不超过10,000万元的自有资金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部分股份,用于注销减少注册资本。本次股份回购,是公司自2021年以来拟第三次实施股份回购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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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4月12日,国务院发布《关于加强监管防范风险推动资本市场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意见》,明确提出:“推动上市公司提升投资价值。引导上市公司回购股份后依法注销”。
本次股份回购方案的披露,是四川美丰在控股股东提议下第一时间响应国务院“新国九条”、压实上市公司市值管理主体责任的具体行动,也是贯彻落实国务院国资委提高央企控股上市公司质量工作方案的重要举措,有利于维护公司价值及投资者权益,稳定投资者预期,增强投资者信心,彰显央企控股上市公司积极维护资本市场稳定的良好形象。
近段时间以来,部分中小投资者通过“互动易平台”“美丰股吧”“热线电话”等多种方式提出再次实施股份回购的建议。本次股份回购方案的披露,是公司重视回报投资者,顺应投资者期盼的具体体现。
此前,公司控股股东--成都华川石油天然气勘探开发有限公司向公司发出《关于提议四川美丰回购公司股份的函》。
海报设计:吴家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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