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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案释法?|?组织未成年人有偿陪侍,获刑!

近日,武汉市蔡甸区人民法院公开宣判辖区首例组织未成年人进行违反治安管理活动罪案件。

案情简介

2023年,被告人袁某某通过他人以高薪相诱,招用两名不满十四周岁的未成年人在其经营的KTV内从事有偿陪侍活动。公安机关发现后予以查处,并责令该KTV停业整顿三个月。袁某某并未吸取教训就此罢手,又继续安排接送两名不满十八周岁的未成年人到另一家KTV继续从事有偿陪侍活动。不久,再次被公安机关查处。

法院审理

法庭经审理后认为,被告人袁某某违反《娱乐场所管理条例》的相关规定,组织未成年女性在娱乐场所从事营利性陪侍活动,其行为已构成组织未成年人进行违反治安管理活动罪,应予以惩处。根据查明的事实和情节,依法判处被告人袁某某有期徒刑一年二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五千元。

法官说法

组织未成年人进行违反治安管理活动罪,是指组织未成年人进行盗窃、诈骗、抢夺、敲诈勒索等违反治安管理活动的行为。构成此罪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二条的规定,可以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不少不法分子,为谋取非法利益,利用未成年人涉世未深、辨别是非能力不强、容易被诱惑等弱点,在网络上组织招募未成年人到娱乐场所从事有偿陪侍活动,致使未成年人过早辍学,养成不良习惯,甚至面临人身被侵害的风险,这不仅侵害了未成年人的身心健康,也破坏了社会秩序,涉嫌组织未成年人进行违反治安管理活动罪。

法官提醒

未成年人是祖国的未来,法官在此提醒,在日常生活中,家长要切实履行监护职责,加强对未成年人的安全教育,提高未成年人抵制不法侵害的能力。人民法院也将坚持“特殊、优先、双向、全面”的保护理念,扎实做好涉未成年人审判工作,努力为未成年人健康成长提供有力司法保障。

组织未成年陪侍获刑

组织未成年陪侍获刑

策划:彩艺广告|编辑:张莉

来源:武汉市蔡甸区人民法院

组织未成年陪侍获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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